一、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规格
扎赉特旗好力保镇党群服务中心为好力保镇所属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
(三)内设机构
1.好力保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文化、教育、卫生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负责协调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等工作;负责协调关工委、工会、老年体协等工作。
2.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
3.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4.民政和扶贫办公室:负责社会救助工作;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儿童福利审批与资金发放以及系统维护等;负责救灾报送及救灾资金发放;负责退役军人信息系统的维护及优抚事业费发放;基层政权管理等工作;负责精准扶贫工作。
5.劳动和社会保障办公室:劳动力资源调查;农村富余劳动力劳动技能培训;对本辖区劳动用工企业劳动用工登记;为农民工依法维权;本辖区困难就业人员认证工作;对农民就业创业培训指导和创业援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收缴和养老金发放工作。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辖区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文明小区的检查、评比和表彰活动;指导、协助基层治保会的工作。负责落实禁毒宣传、反走私和防邪教工作;配合派出所餅各项“严打”专项整治工作;做好综合整治档案的管理和存档工作。
二、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
以镇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镇行政执法权;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规格
扎赉特旗好力保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好力保镇所属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
(三)内设机构
1.综合行政执法一中队:以好力保镇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苏木乡镇行政执法权;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综合行政执法二中队:以好力保镇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苏木乡镇行政执法权;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综合技术保障办公室:建立健全旗镇村(社区)三级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建立辖区内需要多部门协调解决事项的协调督办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相关业务部门要求规范执法文书和执法程序;为一线执法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三、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一)主要职责
负责农、牧、林、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规格
扎赉特旗好力保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为好力保镇所属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
(三)内设机构
1.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农业领域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农业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2.畜牧兽医站:负责家畜禽繁育,草原建设,推广畜牧科技适用技术工作;负责动物检疫及疫病防治等工作。
3.林业站: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林业资源的保护和植树造林的工作;负责林业病虫害防治等工作;负责监管乱砍盗伐工作;负责护林防火工作。
4.水利站:全面掌握全镇农田水利情况;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农田水利工程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进行严格管护;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搞好水利服务。
5.农村“三资代管中心”:负责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清查、核实、评估工作,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统一代管各村账目和银行账户,统一记账、算账、报账、正确填制记账凭证,如实登记账簿,做到账证、账表、账实相符,建立监控机制;负责各村资产、资源和经济合同等事项的登记、审核、备案、归档工作;负责对各村资金、资产、资源实行动态管理,监督指导“三资”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村委会及时清缴债权,化解村级债务;负责对各村财务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负责协助上级部门对“三资”管理使用中违纪违法行为的调查工作;负责农村“三资”代管服务中心其他工作。
6.农机管理站:严格按照“加强农机管理,搞好农机服务,方便农民群众”的原则和“发展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现代化”的根本目标做好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农业机械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农机户开展各项农机管理工作;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以科技兴农为目标,强化群众的农机市场意识,对群众申请的各项农机业务进行登记,并及时上报旗局,为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做好基础工作;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做好有关技术咨询,全心全意为农民和农机户搞好服务工作;加强农机信息宣传,完善各项农机管理制度。做到秉公执法、廉洁奉公、文明管理、优质服务;按照旗农机局赋予的其它职责,承办旗局交办的其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