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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223011638114G/2021-0010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扎赉特旗政府办 发文字号 扎政办字〔2021〕34号
成文日期 2021-06-15 17:34:03 公文时效 有效

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转《扎赉特旗2021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16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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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转《扎赉特旗2021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

  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有关驻旗单位:

 旗财政局上报的《扎赉特旗2021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旗政府同意,现印转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6月15日

  扎赉特旗2021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

  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兴安盟财政局关于提前做好2021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发放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决策部署,保障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的基本收益,促进我粮食种植结构优化调整,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收益,调整结构。在生产者补贴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结合当年自治区下达补贴资金额度、全生产者补贴合法耕地面积及种植结构调整方向等因素,对生产者给予一定补贴。

  (二)公开透明,安全规范。严格落实兑现补贴政策,规范工作流程,健全补贴机制,实行面积公示、补贴公示和档案管理等制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发挥政策效应。补贴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

    三、 主要内容

  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兴安盟文件精神,2021年对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给予生产者补贴,补贴范围严格限定为合法耕地面积。合法耕地面积是指拥有与村集体、乡级以上政府或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承包、承租或开发使用合同,且用途为非林地、非草原、非湿地的耕地上实际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面积。

  (一)补贴对象

  在我合法耕地上,从事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生产者。补贴资金原则上发放给实际生产者,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土地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土地(包括乡村机动地),流转合同有明确约定补贴归属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范围

  补贴范围是在扎赉特旗境内合法耕地上从事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耕地面积。依据中央、自治区、兴安盟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旗实际确定下列情况不得享受补贴:

  1.非耕地上种植面积;

  2.未经申报、公示、审核的种植面积;

  3.在国家和自治区有明确退耕要求的土地上种植的面积;

  4.在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者在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种植面积

  5.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的面积

  6.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生产地块产量低于旗近三年统计部门确定平均产量的50%。

  (三)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依据的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种植面积数据,采用旗统计、科部门统计核查的种植面积,其中,2021年玉米和马铃薯实际种植面积作为当年补贴发放依据,2021年大豆实际种植面积将作为2022年补贴发放依据。

  (四)数据统计

  核实种植面积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申报、编册。生产者向所在嘎查村委会上报合法种植面积,嘎查村委会负责核实并编制生产者花名册,并将花名册上报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种畜繁育中心。花名册包括生产者姓名、身份证号、土地承包凭证(或土地流转租赁合同)、一卡通号、实际种植面积等内容。有关驻旗单位参照开展。

  2.调查、公示。苏木乡镇种畜繁育中心和有关驻旗单位审核、汇总行政区域内全部嘎查村种植户花名册后,6月30日前将花名册报送旗统计、农部门。旗统计、农部门对种植户申报的种植面积开展入户调查和地块核实工作,并将核实后的种植花名册在嘎查村(驻旗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经旗政府认定后上报盟财政局、统计局农牧局审查备案,同时抄送旗财政部门。

  (五)发放程序

  旗财政部门依据统计、农部门报经旗人民政府认定后的生产者花名册编制发放花名册,并对生产者的补贴信息在嘎查村(驻旗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旗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采取“一卡通”的形式及时、足额兑付给生产者。

  四、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生产者补贴工作顺利实施,财政、发改、农、统计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按照旗政府统一部署研究解决生产者补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顺利推进我生产者补贴发放工作。各苏木乡镇、种畜繁育中心要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明确职责分工,及时处理解决各类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统计与农部门负责玉米、大豆和马铃薯实际种植面积数据统计调查、答疑、测产核查等工作;旗统计部门负责提供基期生产者补贴播种面积和产量;旗部门负责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成本收益和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多元化市场主体积极入市等工作,防止出现“坏粮”和“卖粮难”;旗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测算、拨付、发放,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工作

  (三)做好政策宣传。为促进政策平稳过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纸、宣传册以及干部走村入户宣传等方式,使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广泛宣传,增强政策透明度,使广大群众清楚地了解生产者补贴政策的意义,掌握补贴对象、标准、兑付方式和时间等政策要点,做到心中有底。

  (四)严格监督检查。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我生产者补贴基础数据的统计、核实工作,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统计、农部门要切实履行对生产者种植户花名册编制工作的核实、抽查、公示、答疑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行为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生产者手中,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禁止集体代领补贴资金,禁止用补贴资金抵扣相关费用。在每年补贴资金兑付后,旗完善生产者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要对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五)做好信息上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生产者补贴发放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将宣传动员、数据采集、核实、汇总、补贴资金发放等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旗完善生产者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后,旗完善生产者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总结工作并以正式文件报送至旗政府。

  扎赉特旗2021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

  生产者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陈庆华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成  员:杨铁柱  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潘  博  旗财政局局长

  刘立军  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秦银山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魏双喜  旗统计局局长

  各苏木乡镇种畜繁育中心行政正职

  二、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潘博兼任。

    办公室成员如下:

    任:    旗财政局局长

  副主任:庄宪军  旗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

    员:    旗发改委副主任

  段文杰  旗统计局副局长

  刘复伟  农牧和科技局推广研究员

  今后,除旗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旗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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