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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农牧和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扎赉特旗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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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及时公开了政策法规等,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农牧和科技局网站共发布信息30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期39条。二是回应情况 2021年,我局无重大回应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为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政府网站公开了信息公开指南等,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划定公开范围,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我局的重要活动、举办召开的各类会议、活动等内容,主动公开的信息。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并及时公开,及时发布我局工作要闻,将相关重点工作情况进行公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权责清单”等重点领域做好内容保障,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公开和发布工作,积极探索开发运用新媒体,建设完善扎赉特农牧微讯公众号,形成了多渠道、立体式的信息公开网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对政务公开内容逐条逐项进行分解,保证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安全的公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负责政务公开各项具体工作,确保我局网站栏目内容及时有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内容。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上报信息缓慢,未及时编写上报信息。

下一年,我局将进一步结合实际,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及时更新,保证信息时效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要求,切实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管理工作。

  切实做好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按照全旗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及时维护和更新信息。

  切实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档案管理。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涉密信息一律不得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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