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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巴彦乌兰苏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扎赉特旗巴彦乌兰苏木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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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赉特旗巴彦乌兰苏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巴彦乌兰苏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盟、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热点,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机关建设,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苏木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及时准确,公开、公正,扩大对外宣传,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1年,我苏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0条,其中微信公众号77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度我苏木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苏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主动公开工作各个环节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政治敏锐、素质高、文字功底强的政务信息员队伍,目前我苏木由田华,刘宇晗两名同志负责该项工作,由党委副书记巴特尔同志负责政府信息的审核、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巴彦乌兰苏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栏目的更新(每半月1次)及维护工作,并积极利用新媒体(公众号巴彦乌兰苏木微政务)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履行信息公开责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确保政务信息按时按质公开。对标准目录进行跟踪评估,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进行及时优化和调整。

  1、工作考核:苏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嘎查(社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嘎查(社区)政务公开工作进度、公开内容进行督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社会评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方面,做好领导信箱、政民互动、各类政务新媒体群众诉求回应工作,全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3、责任追究结果:2021年我苏木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苏木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要求相比存在很多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四、需进一步提高微信公众号的公开力度。

  我苏木将严格按照上级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旗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照我苏木实际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二是按照旗政府信息办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我苏木人民政府网站维护,提高我苏木信息发布、查询数量和质量,发挥政务信息发布主渠道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要求,积极更新认真公开,努力实行政府责任,维护公民知情用权,做到应公尽公,严格落实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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