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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人民政府2021年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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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人民政府2021年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21年巴彦高勒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巴彦高勒镇人民政府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更新信息。本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公开的内容涉及下发文件、服务内容、政策补贴、项目公示、工作动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为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政府网站公开了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受理机构等内容,便于公众对关切的事情提出申请。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人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专人专管制度,对需要公开信息定期公开, 严把质量关和程序关,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镇按上级要求做好巴彦高勒镇微信公众号和巴彦高勒镇政务公开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及时更新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栏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同时,遵循廉洁、务实、勤政、高效的原则,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等,明确责任要求,有效推动全镇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对于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通报批评,建立信息公开问题的反馈台账,协调各部门及时落实整改,开通群众监督专线,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听取接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来看,本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向好的方向迈进,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广度不够;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渠道需进一步拓宽。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努力打造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要求,我镇严格执行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巴彦高勒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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