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政办字〔2022〕4号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68号)要求,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刘国民 旗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
副组长:史连福 旗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杨光福 旗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周国斌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白国庆 盟生态环境局扎赉特旗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潘 博 旗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长申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商务局局长
吴胡格吉勒图 旗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 林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魏双喜 旗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海灵 旗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雪山 旗农牧和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肇志强 旗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暂时主持工作)
李前锋 旗种畜繁育中心主任
邓淑文 旗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各苏木乡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史连福兼任。
二、其他事项
(一)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变更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数据汇总、工作报告等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负责提供本部门、本地区涉及地类变化或权属变化所有项目的地块范围,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中心及时提供设施农业用地和宅基地备案审批等手续,涉及整改类地类做好变更对接工作,确保地类或权属变更及时准确。
(三)各地各部门要组织本部门人员,参与好、配合好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