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情况
兴安盟统计局
兴安盟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盟6个旗县市常住人口[2]城乡[3]分布情况公布如下:
全盟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54183人,占53.2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62746人,占46.7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5821人,乡村人口减少27214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1.18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