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扎赉特旗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防溺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1.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张喜奎(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晓坤(旗纪委监委第十一纪检监察组组长)
朱满达(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俊良(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柳成龙(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胜利(教育局党组成员、旗干部人事档案中心副主任)
姜永强(教育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
成 员:赵圣炎(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
刘扬生(教育局安全维稳股负责人)
褚鹏飞(教育局行政办公室负责人)
刘立臣(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人)
张佳琳(教育局职教与民办教育股负责人)
赵曙明(教育局学前教育股负责人)
吴玉钱(教育局安全维稳股副股长)
王丽君(教育局安全维稳股副股长)
任玉斌(教育局安全维稳股副股长)
周向保(教育局安全维稳股副股长)
潘艳涛(教育局安全维稳股股员)
全旗各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安全维稳股,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满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维稳股负责人刘扬生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全旗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6133521 6601069
职责:全面负责组织、协调防溺水工作。负责制定防溺水安全应急预案、工作方案;督促检查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当溺水事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负责调动全旗各校资源全力保障溺水事故的善后解决、维稳工作等。全力维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2.应急工作小组:
(1)宣传教育组:
组 长:姜永强
组 员:于翠翠 葛秀梅 齐兴军
宣传教育组职责:负责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的对外宣传;按照防溺水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系与沟通,加强防溺水工作的综合管理。
- 现场处置组:
组 长:朱满达
组 员:刘扬生 吴玉钱 任玉斌 潘艳涛
现场处置组职责:依据溺水事故现场情况制定和落实施救措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溺水人员及家属的善后处置;对溺水事故中的伤病人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当地医院救治,或拨打120请求救助。
- 事故调查组:
组 长:王晓坤
组 员:董鸿英 潘永仙
事故调查组职责:协助公安部门对学生溺水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认定事故责任。
2.善后处置组:
组 长:李俊良
组 员:褚鹏飞 王辉 丁长安
善后处置组职责:负责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做好溺水师生的安抚慰问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联系保险公司,对溺水学生进行理赔,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
二、安全预防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营造防溺水宣传氛围。按照“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的LED电子屏、宣传窗、黑板报、广播站、在校门口等显眼的地方设置警示标语等方式,全面开展预防溺水宣传。
2.丰富防溺水宣传教育形式。抓好“十个一”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将防溺水宣传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
(1)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依托线上线下教育平台,向学生讲解游泳安全知识、存在危险及溺水的后果,引导学生掌握防溺水知识与自我防护技能。
(2)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手抄报比赛或展板宣传活动,巩固专题教育课效果。
(3)开展一次溺水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学生溺水自护自救技能。
(4)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提醒学生家长增强预防溺水意识,履行预防溺水监护人职责。
(5)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预防溺水事故。
(6)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有针对性地落实重点水域、重点学生的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
(7)布置一次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了解学生对游泳安全、预防溺水的认识情况,开展讲评活动。
(8)落实每日一次安全提醒制度,每天上午、下午最后一节课下课前,通过校园广播(或任课教师)提醒本校(或本班)学生预防溺水。
(9)落实每周一次安全提醒制度,坚持落实暑假期间每周防溺水安全教育提示制度,确保教育提示全覆盖、常提示。
(10)暑假期间,利用线上主题班会的形式集中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暑假期间预防溺水。
3.教育全体学生做到“六不两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4.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部门、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二)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1.加大督促检查。学生在校期间坚决不允许随便出入校园。如有事有病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政教处值班人员签字方可出校,学校要求所有请假学生原则上必须由家长到校接送,确保学生在离校安全。
2.学校应积极联系周边水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水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台账,排除周边水域安全隐患,在学校周边水域设立警示牌,增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
3.如发现有孩子在存在隐患或危险的水域或其周边戏水,应上前予以劝阻和制止。在学生当中形成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及时反馈的信息通道,如发现有玩水的同学要及时制止,并立即向学校报告。
4.促进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加强学生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的安全管理。
三、应急处置措施
1.如果学生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下达预案启动指令。指挥组织各工作小组,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施救,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以最快的速度送医院进行救治,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学校应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旗教育局安全维稳股。
4.做好溺水家长和家属的思想工作,出现伤亡情况,积极联系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协调处理各种善后事宜。
5.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责任进行认定,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四、注意事项
1.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溺水事故再次发生。
2.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人人将安全工作记在心头上,讲在口头上,抓在手头上,落在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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