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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扎赉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1-17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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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赉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委按照扎赉特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充实了工作力量,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旗卫健委在旗委、旗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贯彻落实盟、旗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年度工作决策部署,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作为强化自身监督的重要手段,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旗政务服务局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按照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卫生健康职责,积极、有序、扎实推进各项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我委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配备专职人员,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受理和办理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按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

  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平台相关功能和栏目,为公众查询知晓政务相关信息提供便利,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一)工作考核: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具体要求落实目标任务,把政务公开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社会评议: 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强化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力度,提升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三)责任追究结果: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有时存在工作脱节。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对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使此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同时,还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着重抓好医疗卫生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2〕1号)要求,信息内容审核更加严格。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主动通过网络征集、公开咨询渠道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及时回复社会关切问题。严格执行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界定,严格按照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明确公文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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