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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巴达尔胡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扎赉特旗巴达尔胡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17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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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达尔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巴达尔胡镇认真贯彻国家、区盟旗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2年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成立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设专人整理信息和管理平台,及时公开了政策法规、工作落实及开展情况等,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在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专门设立了预决算公开栏目,根据规定的时间,及时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内容,方便公众查询,自觉接受监督。全年公开涉及扶贫资金类12条,工作报告类1条、重点工作开展动态12条、宣传政策类4条、民生领域公示4条、其他4条,共3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镇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截至目前,我镇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注重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发布各类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我镇经济发展的新动态、新进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由镇党政办统筹管理信息公开平台,专人负责协调各站、办、所,围绕重点政务工作开展情况,整理和搜集信息,及时完善和更新政务信息,保证每月都有信息公布,同时,结合各个阶段重点工作和公示信息及时公开,充分利用好平台,切实将公开信息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工作考核

  镇政府办公室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对镇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标准是: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责任明确;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公开形式实用有效,方便公众;公开制度完善,执行到位;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

  2.社会评议

  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应坚持群众参与、客观公正、结果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要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需得到社会和公众的认可,是否能够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网络评议、监督评议为主要评议方式,纳入常态管理,由相关部门自行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由镇政府办公室统一监管。

  3.责任追究结果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或当事人(直接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①不按规定进行政务公开,造成严重后果的;②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并造成严重影响的;③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④违反法律法规,泄露相关机密的;5.政务公开中的其他违纪行为。

  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处理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过错与处理相对应的原则。如有违反政务公开规定,按以下办法追究责任:

  ①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或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②情节较重、影响较大的,对直接责任人提出批评、责令限期改正,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分管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③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责令直接责任人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并对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相应的政纪处分(同时违反党纪的,按相关规定办理);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镇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相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巴达尔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意识不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的力度不够大,部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多。

  2023年,巴达尔胡镇将一方面,积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加大对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力度,推动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建设。另一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2〕1号)结合政府重点工作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化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有力的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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