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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胡尔勒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扎赉特旗胡尔勒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17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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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向社会公开胡尔勒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胡尔勒镇按照盟、旗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条例》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积极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加强“胡尔勒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建设,确保我镇工作及时公开,加大我镇各工作的宣传力度,2022年共发布信息104在政务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30条我镇各重点领域公开性文件

    (二)已申请公开

    依据《条例》和扎赉特旗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制定了《胡尔勒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在具体工作中,对公开的主体和对象、内容和范围、程序和时限、权利和义务、监督办法和责任制度等方面也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准确把握“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坚持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以扎赉特旗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示栏等形式公开了我镇政府的机构职能、工作动态、办事的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建设

    2022年,积极响应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做好网站栏目的优化,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务动态、财政预决算等专栏的信息更新工作,确保信息分类的有效性和信息发布的及时性。

   (五)监督保障

  我镇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进行及时优化和调整。

  工作考核: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乡镇、部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定期不定期对全镇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度、公开内容进行督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社会评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方面,做好政府信箱、政民互动、公众号里群众诉求回应工作,全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追究结果:2022年我镇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新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不熟,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

    2、针对上述问题,2022年我镇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提升工作水平。二是持续推进政府政务全过程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提高政策解读水平,提升传播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2〕1号)文件精神,将从持续推进“五公开”常态建设,强化决策公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政府新媒体作用。依法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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