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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阿拉达尔吐苏木人民政府

来源:扎赉特旗阿拉达尔吐苏木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17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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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赉特旗阿拉达尔吐苏木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阿拉达尔吐苏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项内容,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苏木会相应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部门执法依据、职权职责、收费项目、依据及其标准、领导职责分工、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内容。2022年,在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4条,新媒体公众号累计公开2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建立健全网上申请、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等多种申请渠道。二是严格规范办理流程。收到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如果申请的信息已在政务公开网络平台主动公开,由苏木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三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办理。明确要求各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2022年,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善信息管理的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发布工作,并要求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工作公布信息时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相关制度要求,结合各部门业务工作流程和特点,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确保发布的政务信息具备真实性、时效性与权威性,保证国家政府秘密、相关敏感信息不上网。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度阿拉达尔吐苏木政府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线下通过苏木级公示栏、村级公示栏等方式,把苏木级及以上出台的政策、决议文件进行公示。线上通过政务公开网络平台、三务公开网络平台进行网络政务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苏木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履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进行严格问责。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实地抽查、群众评议等多种形式,对政务公开进行考核评议,增强考核约束力。要求定期开展自查,认真查找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1.工作考核: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苏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政务公开考核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并定期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度、公开内容进行督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社会评议: 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咨询渠道,及时回复社会关切方面,做好政民互动、政务新媒体群众诉求回应工作,全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3.责任追究结果:2022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阿拉达尔吐苏木本年度规章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0件;行政许可本年处理决定数量为0件;行政处罚本年处理决定数量为0件;行政强制本年处理决定数量为0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阿拉达尔吐苏木2022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本年度办理结果、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均为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阿拉达尔吐苏木本年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为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待提高。下一步将加强培训力度,利用每次会议开展业务培训,定期向上级部门进行学习,做到公开内容明确。

  (二)日常监督不到位。下一步将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定期对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及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2〕1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2〕1号)要求,结合阿拉达尔吐苏木人民政府的工作实际,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并进一步提高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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