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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扎赉特旗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3-01-18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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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赉特旗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信访局按照全旗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不断规范信访局政务公开内容,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这一目标,大力提高信访接待意识和接待水平,使各项工作取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公开政策法规及大事记等相关内容,2022年共对外公开数量为21件。新媒体2022年共发布转发信息120余条。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要求,及时公开了部门需公开的内容,方便公众查询,自觉接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政府网站公开了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受理机构等内容,便于公众对关切的事情提出申请。2022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接到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对旗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解读,坚持服务大局,注重正面引导、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发布各类信息。同时注重适时、适度发布需要公开的信息,注重服务全旗广大群众,及时回应群众的知情需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建设。在旗政府网站开设了网上投诉、旗长信箱、人民建议征集、查询评价等窗口,件件得得回复。

  2.运用好政务新媒体。运用扎赉特旗信访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我局坚持按规定加强社会各界的沟通,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广泛听取意见,确保各项政策更接地气、更合民意。

  1.工作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定期不定期对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进度、公开内容进行督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社会评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方面,做好政府信箱、政民互动、公众号里群众诉求回应工作,全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3.责任追究结果:2022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稳步开展,整体工作质量和实效有所提升,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及时的情况。

  (二)改进情况  市信访局将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保证信息公开质量,及时按要求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保证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及时落到实处。提高政务公开行为的规范性。2.加强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加大监督保障力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合法、及时、全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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