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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扎赉特旗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18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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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赉特旗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2月31日止,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扎赉特旗财政局在各类政务公开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123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我局主动公开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方面的信息,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没有向公众收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并及时主动公开减税降费及民生等方面的重点信息,拓宽信了息公开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托旗政府门户政府网站公开了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受理机构等内容,便于公众对关切的事情提出申请。2022年,扎赉特旗财政局共收到依申请1件,办结1件,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没有接到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各业务股室及时将有关系信息发布,保证更新及时、确保财政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确保栏目规范,便于公众查找。按照政务服务工作相关要求,及时进行平台信息录入、更新等工作,积极主动公开办事程序、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办事结果,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丰富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2022年主动公开各种政务文件和信息共610多条。全旗各个预算单位2021年度部门年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全部公开,公开率100%(涉密部门除外)。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采用了微信群、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报、公告栏告知,并通过扎赉特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重要行政法律法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加强了对社会各界的政府信息公开,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

  1、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

  2022年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财政工作要点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依照有关文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社会评议情况:

  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2022年,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股室能够积极配合,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以来,我局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落实各项信息公开任务,严格按要求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成效,但依然存在以下问题需要改进:一是今年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强化政策解读,对社会公众关注的财政热点问题互动回应方面不够积极主动。二是通过政务公开工作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要在工作中切实予以改进。

  (二)改进的情况

  一是紧扣群众关切的财政热点和难点,多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财政工作信息和重大决策,方便民众随时了解获取相关信息。二是主动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让财政工作“看得见、听得懂,可参与、能监督”。

  三是提升公开质量,提高社会满意度。让财政信息更通俗易懂,对新出台的财政政策、文件,及时跟进研究,创新形式以更加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解读,让财政信息更加接地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2〕1号)要求。根据财政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在政务信息公开侧重了财政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工作成果及主动公开内容等,方便公众及时、准确地了解相关领域的最新信息,为群众提供便捷地服务,接收群众监督。财政各相关业务股室按月、季或年提供相关业务信息,由办公室及时发布。重点公开政策法规、年度规划计划、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结果、招标采购、政策解读、监督保障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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