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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扎拉嘎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扎赉特旗巴彦扎拉嘎乡 发布时间:2023-01-19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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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彦扎拉嘎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和自治区、盟、旗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全年工作实际制作。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乡共计主动公开信息77条,其中,工作动态69条,通知公告5条,预决算公开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乡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我乡根据之前制定的《巴彦扎拉嘎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环节,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的公平公正、准确无误、合理合法。信息的发布、生效、修改、时限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开平台建设情况。我乡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职能,以公开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等为重点,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丰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相关渠道,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进一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专栏,及时发布、更新相关规范性信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政府职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处理的质量和水平,加强社会监督,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回访和答复,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对公开专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对于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积极落实整改,保证公开透明度。建立相应考核评价体系,对于一些不合格、不合规的公开信息,及时追究相关责任。通过不断努力,我乡本年度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成效不足,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生产生活能力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角度对于反映政府工作成效、梳理和报告相关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我乡将继续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改革、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做好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的相关要素,加强分类梳理,提高政府信息利用率。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办理质量,明确信息获取渠道和方式。继续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及时、内容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2〕1号)要求,我乡将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和台账,并实时跟进督查,确保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动态,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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