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证我局门户网站的平稳运行,加强管理和监督维护,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信息收集和原始资料的保存。
上网资料由拟稿人根据工作职责和业务需要提供、整理,经股室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上网。上网内容在自己本机上要有备份。其他人如自行搜集有用的相关资料信息,充实网站内容,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交由办公室的网站管理员上传。
第三条 保密及安全性规定。
1、信息安全。网站所有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网站不得含有损害国家机关和组织信誉的内容。
2、网络安全。做好网络数据的备份,以防不测。对网络中的管理口令,注意保密,并定期修改口令。
第四条 网站管理员根据网站规划和栏目设置,收集相关资料,充实网站内容。做好定期更新,重要信息随时发布,及时、快捷的反映我局工作情况,为自然资源系统做好宣传。
第五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