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扎赉特旗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国办发〔2021〕6号)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 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43号)、《兴安盟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指南》(兴大数据办字〔2021〕22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我旗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发挥数据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
问:《扎赉特旗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目标任务?
一是推进数据有序共享,打破部门信息壁垒,推动数据共享对接更加精准顺畅,提升法治化、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二是提升数据质量、明确数据资源底数、理顺供需对接关系、完备技术支撑体系、防范数据安全风险隐患、加强法规标准健全。三是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保障数据安全,加快数字政府建设。
问:《扎赉特旗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建立了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明确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职责,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基础支撑和数据汇聚,按照盟大数据中心要求,编制共享目录和供需对接清单,构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统筹推进全旗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方案》还明确以全旗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数据交换通道,充分发挥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枢纽作用,统一受理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共享需求并提供服务,形成覆盖各地各部门的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服务体系,提高供需对接智能化、精准化、便捷化水平。
问:什么是政务数据共享?
政务数据共享是指行政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数据或者为其他行政机关提供政府数据的行为。
问:政务数据整合共享的益处有什么?
一是资源整合,统一数据存储、共享开放、安全管理等职能,消灭传统信息化平台建设中的“竖井式”业务、“数据孤岛”、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问题,实现资源整合与利用率的提升。二是数据共享,提升工作效率,通过大数据共享平台,整合大数据各用户之间的数据共享渠道,为安全、高效、有序、可靠的数据共享开放提供平台支撑。构建数据共享目录及数据交换目录,实现政务部门内部的数据共享开放。通过企事业单位的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目录,为各企事业单位提供数据开放门户及数据开放使用权限。三是大数据应用,推动政府转型依托大数据的发展,有利于节约政府投资、加强市场监管,从而提高政府决策能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区域化管理;通过加强政务数据的获取、组织、分析、决策,依据法律法规和各部门的需求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和开发利用,可以提高设备资源利用率、避免重复建设、降低维护成本;通过政务信息资源的深度挖掘,进一步提高决策的效率,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提高政府预测预警能力以及应急响应能力,节约决策的成本。
问:此方案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一是加强组织实施。旗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总协调人、副总协调人分别由旗政府办公室、旗大数据中心相关负责同志担任,旗直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旗政府办公室,旗大数据中心承担协调机制办公室具体工作,研究全旗具体落实措施,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落实经费保障。旗协调机制对政务数据共享相关经费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和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旗直各部门和单位新建或已建业务系统,如不符合政务数据共享要求,旗协调机制将建议削减部门财政预算。三是抓好督促落实。参照全盟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监督评估办法, 旗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办公室将会同旗政府督查室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书面和实地督导,对工作成绩突出部门及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缓慢、推进不力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