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充分利用各类公益体育设施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提案的答复
陈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各类公益体育设施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提案》收悉,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是整合资源,建设小型便民的全民健身设施。按照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发挥现有体育馆的健身功能,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实现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全覆盖,全力提升“15分钟健身圈”的健身功能。为广大农牧民群众创造良好的条件,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和健身需求。
二是有效整合体育健身资源,提高体育场馆开放力度。在音德尔镇区新建了老干部体育活动中心、神山体育馆、门球馆、柔力球馆、网球馆、乒乓球馆、重竞技训练馆、青少年训练中心、田径跑道足球场等。新建四片室外网球场、二片篮球场、排球场及附属用房。免费或者适度有偿开放,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结合“休闲健身广场”“文体活动中心”等健身景观建设,积极打造全民健身新亮点。一般行政村(社区)、有一定规模的自然村落可根据实际,利用村(社区)边角地、闲置房等,多建设一些乒乓球、全民健身路径等所需场地小、花费资金少的晨晚练健身点。同时,镇村(社区)两级要综合规划建设一定数量的健身步道,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覆盖。
三是落实经费,加大农村体育设施的软硬件投入。(一)加大财政、体育部门对农村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并出台相关政策,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按标准建设体育设施的镇村(社区)进行奖励。苏木乡镇政府、村委会所在地建好一个全民健身广场、其他自然村有一定的活动场地。同时,对薄弱村、偏远村、自然村加快健身器材的新一轮规划布局,协调财政部门统一采购,统一安装。(二)发挥乡镇财政投入主导作用,按乡镇财政收入的同比例增长用于体育设施的建设,主要用于场地建设、设备增添、设施维护管理、举办各项比赛活动等。(三)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支持体育设施建设,吸收民间资本参与体育项目的建设运营,投资建设场所、承办相关赛事。
四是齐抓共管,加强对农村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创新群众体育的社会化管理,树立民生体育的理念,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出台相应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相关部门加大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损坏或者盗窃公共体育设施的行为;苏木乡镇应成立健身点管理团队,承担管理员和指导员的职责,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能,加强队伍建设,真正发挥体育健身引领人作用;建立维修管理长效机制,加大维修投入力度,多安排人员定期对健身设施进行巡查、修复,并在各体育健身场地设立监督维修电话,通过全民参与共同维护体育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转。
感谢您对扎赉特旗体育事业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