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扎赉特旗党群服务中心党委主要职责
扎赉特旗党群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群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指导各苏木乡镇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
(二)负责城镇社区基层党建、群团、关工委、老干部、人大、政协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指导各苏木乡镇联系、服务辖区党员工作,负责指导农村社区业务工作,负责指导制定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
(四)组织开展城镇社区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及有关活动,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逐步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
(五)承担城镇社区检查、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等行政辅助性工作。
(六)为城镇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及各项工作提供指导服务,帮助解决社区居委会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映社区居委会的意见和要求。
(七)负责制定和实施城镇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组织调查研究城镇社区建设的状况,提出推进城镇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城镇社区建设经验,积极争取资金,推进城镇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八)负责做好城镇社区服务和教育工作,协调解决社区服务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卫生健康、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救助、残疾人保障、红十字会等工作,做好社区群众生产、生活技能及就业培训,提升社区群众文明素质。
(九)负责做好城镇社区治理工作,协调解决社区治理的重大问题,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依法治旗等行政辅助性工作,提高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十)完成旗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扎赉特旗党群服务中心党委机构设置
扎赉特旗党群服务中心设7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做好综合性报告、文件、文稿和年鉴的撰写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社区人、财、物的统筹分配和管理;组织开展社区工作者业务培训,承担城镇社区检查、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等行政辅助性工作。
(二)基层党建股。负责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文体、统战、民族宗教、武装、人大、政协、群团等工作;指导城镇社区居委会组织建设及各项工作。
(三)社区建设股。负责制定和实施城镇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调查研究状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经验,积极争取资金;做好物业管理、环境卫生保护和整治等工作;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等行政辅助性工作。
(四)民政救助保障股。做好各项民政救助、残疾人保障、红十字会人道主义救助、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工作;承担相关行政辅助性工作。
(五)劳动保障股。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六)卫生健康股。做好城镇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好城镇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七)社会治理服务股。做好城镇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网格化管理等行政辅助性工作;做好辖区居民群众来信来访、群防群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办公地址:扎赉特旗职业高中东墙外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7600
联系电话:0482-2247177
负责人 :夏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