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页面

扎赉特旗医疗保障局

来源:扎赉特旗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2-27 11:00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全盟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划、标准。

   (二)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全旗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落实全盟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国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全旗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监督实施方案,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指导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八)负责全旗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旗医疗保障局应落实完善统一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民政局、旗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医疗救助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管理股。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落实工作。贯彻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贯彻执行国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负责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即: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三个目录)标准库管理、维护工作;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全旗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费申报,承担医疗保险登记、医疗保险变更、医疗保险注销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

   (二)财务基金稽查审计与医疗救助股。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编制全旗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内部审计工作。编制医疗救助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医疗救助标准;编制医疗救助的资金需求计划;负责资金的发放和监督;负责医疗救助对象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核发保障金及相关证件;开展调查研究、反映工作中存在问题;受理公众有关事项的咨询与投诉,查处举报投诉事项、负责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有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医疗救助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组织实施基金监督检查工作和对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稽查工作;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指导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监督稽核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全旗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的签订、管理和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全旗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和预警。

   (三)综合股(医药价格招标采购与后勤保障股)。按照国家和上级要求,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党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全旗医疗保障系统的网络建设和日常维护;负责医疗保险管理计算机应用软件的维护工作;负责两定医药机构联网运行及数据维护、系统升级及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办公地址:扎赉特旗音德尔镇源龙路西环保局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 2.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梁亚运

   联系电话:0482-6718024

   三、所属单位

扎赉特旗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旗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协议履行检查的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向局机关提供事务性服务,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工作。

   (三)负责编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决算和财务报表,承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情况月、季、年报信息统计工作,以及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管理和使用。

   (四)承担旗本级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生育保险的待遇经办的服务性工作。

   (五)承担旗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相关工作,开展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培训等工作。

   (六)承担跨省、区内异地就医备案、信息处理等相关工作。

   (七)承担医疗救助相关工作。

   (八)完成旗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扎赉特旗音德尔镇源龙路西环保局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 2.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汤亮

   联系电话:0482-6718018

扎赉特旗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药品、医用耗材网采的组织实施和医疗服务项目等价格监测的辅助性工作。

   (二)承担旗本级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缴费基数核定、征缴计划和基金稽核等辅助性工作。

   (三)承担旗本级医疗保障信息数据统计、分析、监测等工作。

   (四)承担就医投诉、举报的受理等辅助性工作。

   (五)负责医保基金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六)承担医疗保障资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等辅助性工作;

   (七)负责医保信息平台建设、网络维护,向医疗保障局提供事务性服务,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工作。

   (八) 完成旗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扎赉特旗音德尔镇源龙路西环保局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 2.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于成斌

   联系电话:0482-6718024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电话:0482-6736915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党政大楼

公众号

主办单位:扎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标识码:1522230001蒙ICP备05002757号-4蒙公网安备 152223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