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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音频】《扎赉特旗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1年版)政策解读

来源:扎赉特旗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3-31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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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 神,高效有序的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 度地减轻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旗实际,制定了《扎赉特旗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1年版),现就《扎赉特旗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1年版)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 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 应急预案》《兴安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应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扎赉特旗行政区域内由于自然因素或者人 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混石 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三、组织体系及其职责

  扎赉特旗人民政府是我旗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全旗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在旗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和协调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原因,确定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区域进行紧急救援;协调武警部队等救援队伍迅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程序发布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处理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旗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旗应急管理局,负责全旗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汇总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 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 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会同旗委宣传部组织应急处置与救灾的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旗乡两级政府应加快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自然资源局要明确管理职责,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

  五、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突发地质灾害的

  

  不同险情灾情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六、部门职责

  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职能,分别组成紧急抢险救灾组、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治安、交通和通讯组、基本生活保障组、信息报送和处理组、应急资金保障组。建立现场抗灾救灾工作前方指挥部,协调、指挥抗灾救灾工作。

  七、应急保障

  旗人民政府、各苏木乡镇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建立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八、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旗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旗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报旗政府批准后实施。本预案由旗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九、责任与奖惩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有严重虚报、瞒报灾情情况的集体和个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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