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火电(二次征求意见稿)》等四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我部组织制修订形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火电(二次征求意见稿)》《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征求意见稿)》《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征求意见稿)》《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 白璐、樊凯
电话:(010)65646178
传真:(010)65646186
邮箱:mee.permit@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火电(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3月1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