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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审计局政务公开制度2024

来源:扎赉特旗 发布时间:2024-03-19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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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群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实现审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廉洁勤政,依法行政,根据国家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审计监督主管部门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审计部门经济监督职能为内容,以便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提高审计监督质量和工作效能为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使审计工作更好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服务。

  二、政务公开遵循下列原则

  1、依法全面开展。政务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进行。除属于国家秘密、国家安全、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涉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事项及无公开价值的外,全面对社会、公众公开。

  2、真实公正,有利监督。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监督。

  3、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

  三、政务公开的目标

  1、工作效率提高,机关作风明显好转。

  2、审计监督职能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显著。

  3、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依法执法水平提高。

  4、干部职工民主意识增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社会对审计监督工作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四、政务公开的内容

  凡被政府、社会公众、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普遍关注的审计项目计划,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审计的处理意见等政务内容,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查后,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有选择的对外公开。坚持对社会公开和对内部公开相结合,以对内部公开为重点。

  1、对社会公开

  (1)公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公开审计项目的有关审计依据,审计相关程序。有关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结论性文书所反映内容;

  (3)公开审计项目的审计组长、审计成员、审计时限、审计部门工作守则、廉政准则、工作纪律、公开举报电话、监督复议办法与措施;

  (4)公开审计监督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2、对审计部门的内部公开

  (1)公开领导干部的家属子女工作情况,以及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

  (2)公开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拒绝吃请、拒收礼品和上交钱物的情况;

  (3)公开工作人员的调整,工作任务的变化情况;

  (4)公开财务收支情况,以及重大开支的预算和决算;

  (5)公开重大项目的研究和决策过程;

  (6)公开公用物资的使用和消耗情况;

  (7)公开接待标准和开支情况。

  五、政务公开的形式

  1、政务公开的内容在当地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公布,并加强舆论宣传,做到广为人知。

  2、在部门网站上公布办事机构及职能,办事人员,办事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并设立电子查询系统,方便有关部门和群众查询审计法规、程序、标准、动态、信息等事项。

  3、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箱。设立举报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确定专人负责群众意见的收集、登记、交办、反馈、归档等。

  4、对内实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公示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六、政务公开的程序和要求

  1、政务公开的内容应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需要上级审批的审批后执行),统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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