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页面

【文字+音频】《扎赉特旗绰勒水利枢纽下游灌区运行管理办法》解读说明

来源:扎旗政办 发布时间:2024-04-11 16:34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问:《扎赉特旗绰勒水利枢纽下游灌区运行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灌区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制定《扎赉特旗绰勒水利枢纽下游灌区运行管理办法》

  问:《扎赉特旗绰勒水利枢纽下游灌区运行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答:绰勒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以下简称绰勒灌区)位于绰尔河流域的中游,该河是一跨省区的河流,上游发源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市,下游经黑龙江省汇入嫩江。绰勒灌区位于绰尔河中游干流右岸兴安盟扎赉特旗境内,扎赉特旗国民经济主要依赖于农业,属于典型的大农业、小工业区。绰勒灌区是扎赉特旗主要农业经济区,由于降雨少而不均,春旱灾害年年发生,丰富的河水由于没有控制性工程,无法利用,影响适时春播,全灌区60.06万亩的农耕地上,有90 %的农耕地种植旱作物,其中22.75万亩旱作物中约有49 %靠井灌灌溉,其余为靠天吃饭,而且灌溉方式、耕作方式粗放,科技含量低,正常年份粮食单产仅75~400 kg/亩。其粮食产量一直不稳,在301 kg左右。农作物产量低,制约了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被列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之一。长期以来,因地方财力困难,沿河无力修建控制性工程,灌区内的灌水渠系虽已初具规模,而且已运行了30年~40年,工程老化失修,灌排工程骨干、田间不配套,引水无法保证,丰富的河水白白流失,同时严重影响了灌区效益的发挥。90年代以来农业综合开发,开发了部分井灌区,但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地下水位逐年下降,没运行几年就有井报废,造成了投入大收效低。因此,灌区发展受到限制,同时也制约了当地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影响了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的提高。所以迫切盼望绰勒水利枢纽建成后,积极发展恢复自流灌溉,对引水枢纽改造、完善灌区灌排体系建设。

  问:《扎赉特旗绰勒水利枢纽下游灌区运行管理办法》制定的涉及范围是什么?

  答: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音德尔镇及好力保镇境内,取水水源为绰尔河上的绰勒水库,属于松辽流域。

  项目区覆盖40个嘎查村、12万人口。灌区索格营子、五道河子、好力保3个域组成,灌溉面积41.02万亩绰勒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扩建灌溉引水枢纽工程、骨干灌排渠沟系工程、山洪沟治理工程以及田间配套工程等。

  问:《扎赉特旗绰勒水利枢纽下游灌区运行管理办法》制定的必要性是什么?

  答:绰勒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工程已经建设完成,为保障其发挥应有效益,提高水的有效利用率,减少水资源的浪费,改善灌溉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促进区域各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按照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实现灌区规范运行管理。因此,出台灌区运行管理办法是十分必要的。

  问:《扎赉特旗绰勒水利枢纽下游灌区运行管理办法》制定的可行性是什么?

  答:实现灌区规范运行管理,必须分清相关单位的职能职责,实现分级管理,职责明确的管理能够提高灌溉水的有效利用率,可以实现水资源的科学调配与合理使用,节约的水资源可用于扩大或改善灌溉面积,也可用于其他行业,使有限的水资源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创造更多的价值,产生更大的效益,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水源保证,促进灌区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动构建和谐社会、节约社会的进程。

  问:《扎赉特旗绰勒水利枢纽下游灌区运行管理办法》制定的惠民利民举措是什么?

  答:工程实施后,净增高质量耕地7002亩,增加粮食产量1333万公斤,耕地质量等别墅国家利用等由13.15等提高到12.86等,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灌溉用水量2.32亿立方米,全部为地表水灌溉,可置换地下水1.2亿立方米,节水0.67亿立方米,亩均节水164立方米,节水率22.49%。

  问:《扎赉特旗绰勒水利枢纽下游灌区运行管理办法》制定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答:加强绰勒灌区工程运行管理,确保绰勒灌区工程充分发挥作用和效益,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绰勒灌区工程运行管理工作,为灌区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提供保障。要明确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组建管理队伍,协调各供水方、用水方关系,确保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供水协调一致。各相关乡镇和职能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强对绰勒灌区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供水单位认真履行相关责任,确保绰勒灌区供水工程管理责任落实到位,不断提高保障和服务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电话:0482-6736915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党政大楼

公众号

主办单位:扎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标识码:1522230001蒙ICP备05002757号-4蒙公网安备 152223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