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特旗支持工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一、《扎赉特旗支持工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编制的目的是什么?
为推动扎赉特旗工贸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增加入规入限企业数量,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和社会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二、《扎赉特旗支持工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制定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国家级:《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
自治区级:《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内政发〔2024〕6号)《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24〕5号)
盟级:《兴安盟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兴署字〔2022〕86号)
三、《扎赉特旗支持工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政策适用于扎赉特旗内的相关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上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以下简称限上企业)、扩大限额企业(以下简称扩限企业)、限额以下样本企业(以下简称限下企业)。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上企业)
年主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并已经纳入到国家统计库的工业法人单位。
(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限上企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限额以上并纳入国家统计库的法人单位或个体。限上企业分为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
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
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
住宿、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
(三)扩大限额企业(扩限企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限额以上并纳入自治区统计库的法人单位或个体。扩限企业分为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
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以上。
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300万元以上。
住宿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50万元以上。
(四)限额以下样本企业(限下企业)
法人单位或个体年主营业务收入在限额以下并纳入国家统计库的企业。限下企业分为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
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以下。
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300万元以下。
住宿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50万元以下。
四、《扎赉特旗支持工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规上企业:对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盟外展会的规上企业、新增的规上企业、当年产值较同期增长1000万元以上的规上企业给予相应奖励。
限上企业:对新增的限上企业、年销售额增速10%及以上的限上住宿餐饮、商超、药企,以及年销售额增速为正的限上车企或销售出新能源汽车的给予相应奖励。
扩限企业、限下企业:对新增的扩限企业、限下企业给予相应奖励,对于年销售额增速10%及以上的扩限企业和限下样本企业给予相应奖励。
另外,为支持一季度开门稳,对于第一季度产值增速为正的规上企业以及第一季度销售额增速10%及以上的限上住宿餐饮、商超、药企,给予相应奖励;对于第一季度开展促销活动的限上车企,产生的宣传、广告费用以实际支出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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