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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扎赉特旗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6-18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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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保障义务教育有效实施,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基〔2022〕13号、《兴安盟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盟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兴教基字2024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全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凡已达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少年,要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尤其关注做好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留守儿童、贫困家庭等弱势人群子女入学保障。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公开招生信息公布入学条件、招生流程及招生入学业务咨询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确保招生、分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全旗各小学、初中招生按照“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结合各校布局位置和规模情况,农村牧区学生按照乡镇就近、音镇地区学生按照学区划片入学(农村牧区学生所在乡镇无初中校的,按音镇地区学生同等条件界定安排入学),保障各类学生顺利、免试就近入学。

二、学区划分

(一)音镇地区小学学区划分(见音德尔镇小学学区划分图)

(二)音镇地区初中学区划分(见音德尔镇初中学区划分图)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本旗户籍或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7年9月1日之后出生—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入读小学的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旗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

(二)初中:本旗户籍或符合政策要求,且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三)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音镇地区入学就读

1.适龄儿童少年具有音镇户籍(均指光明、东升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均指父亲、母亲,特殊监护人发生变更的依据法律认定为准)在音镇地区具有合法房产; 

2.非音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在音镇地区具有合法房产;

3.具有音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非音镇户籍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交相应佐证材料确认)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4.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符合入学政策的招商引资人员子女、人才引进人员子女、残疾儿童、工作调转旗直单位部门人员子女等。

、学区认定

(一)学区生及优待生

1.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名下具有音镇地区合法居住用房房产,按该房确认学区。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落在亲属名下满5年,可按其亲属名下音镇地区合法居住用房房产确认学区。

注:符合以上条件进行学区认定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或网签合同(提交网签合同的,需同时提供购房交款收据、三个月以内水电、取暖缴费凭证等材料原件证明已入住)。

3.东风、东方红村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小学就读,按音九小学区界定;红卫村适龄儿童少年入小学就读自愿选择音三小或音四小。东风、红卫、东方红村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初中就读可自愿选择音三中或七中。

4.落实人口调整政策,有效减轻家长负担,在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在读学生的学籍页、户口本、出生证明)确认属实的情况下,已有兄(姐)在读的二孩、三孩,按照兄(姐)在读学校界定学区。允许家长跟学校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招生入校、分班。

5.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兴安盟引进人才与投资兴安企业家子女入学服务实施细则(试行)》,对当年度刚性引进,经同级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负责人才引进工作的部门认定,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规定的七类人才和区域经济合作、开发区、农垦事业发展中心等部门认定,兴安盟招商引资企业投资项目落地到位资金达3000万元以上的投资兴安盟企业家法人子女入学兴安盟内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时提供政策支持,最大限度提供便民与优待。凡符合以上优待政策的学生统称为“优待生”。

(二)非学区生

1.符合在音镇入学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名下具有音镇地区商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房产的,不予学区认定,视为非学区生。

2.符合在音镇地区入学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某校学区内租房居住或持有营业执照的均视为非学区生。

3.由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等亲属在音镇地区某校学区内租房陪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均视为非学区生。

4.具有音户籍且在某校学区内实际居住,但无法证明该房产与适龄儿童少年关系的,视为非学区生。

(三)其他情况农村牧区无初中校的小学毕业生,按音镇地区学区生、非学区生等同条件进行学区认定,并按相应招生流程安排入学。

五、招生程序

(一)旗直小学招生工作流程

1.全面普查:各校要在6月10日前完成学区内0—18周岁人口普查,准确掌握学区内适龄儿童的数量和情况,为招生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2.确定招生计划:以适龄儿童普查人数为基准,教育局结合各校的学区生源数量、办学规模、毕业班级数、师资配备等情况确定各学校的招生计划数。

3.分批招生

第一批次:学区生及符合优待条件的学生。本批次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校招生报名时间为724日至728日,报名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不分先后,并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本次批报名公告,留有相关问询电话及解释说明的负责老师。各校要严格按照学区生和优待生的认定条件,依法、规范审核确认学生个人佐证材料,并在第一批次招生截止日后,立即将招生结果(包含本批次招生数量及空余学位数)和学生个人佐证材料原件一并上报教育局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率低于95%的学校,在季度考评中予以相应扣分)。本批次学生可按划片校区执行“一键入学”网上预报名,预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7月28日,由各校负责把关审核,完成本校线上、线下结合报名汇报统计。各旗直小学需在6月10日前将本校“一键入学”预报名二维码及咨询电话进行公告,进一步提升招生服务效能,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第二批次:非学区生。本批次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报名时间为85日至8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教育局将在接待本批次学生报名时,审核务工人员子女符合在音镇入学就读的条件(家长需携带户口本、租房合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务工证明、务工单位一个月以上的工资流水明细等原件和复印件佐证材料。教育局审核发现佐证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该生在音镇入学资格,清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因本批次招生均属无学区的生源,所以在报名时允许家长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申请第一志愿入读片区校,同时要签订无条件服从调剂协议书,并选择第二志愿就读校。教育局会根据各校第一批次学区生招收数量,按空余学位数确认本批次各校可招学生数量

本批次招生情况说明:

1)如学校第一批次招生数量已达到计划数,则第二批次招生时将对学生家长进行公告,该校不再列入第二批次申报就读范围。

2)如本批次第一志愿校报名数超出该校第一批次招生空余学位数,教育局将组织摇号完成该校空余学位数补招工作,未能摇中第一志愿校的学生,调剂到该生第二志愿校就读。

3)如本批次第一志愿校报名数不足该校第一批次招生空余学位数,教育局将全部满足学生第一志愿校入读。

4)教育局组织实施摇号时间暂定为8月15日。

5)符合以上两个批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校将不予保留学位,由教育局统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数的学校就读。

6)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音二小、音九小招生流程和要求与旗直通用语授课学校一致。

(二)农村牧区小学招生工作流程农村牧区小学除不划分学区外,其他招生流程均参照旗直小学流程由各校具体组织实施完成。

 (三)初中招生工作流程

1.普查核实

1)全旗各国通语授课小学做好毕业生的基本情况普查,按学区生、符合条件的优待生、非学区生三类进行认定,并于630日前将认定后的学生花名册上报教育股邮箱;经学校审核认定后的学区生佐证材料原件送至教育股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率低于95%的学校,在季度考评中予以相应扣分)。

2小学六年级在旗外完成学业,需在我旗初中就读的学生,可按本旗初中招生流程同等待遇,于7月1日至7月31日携带学生户口本、学籍页及其它学区认定材料到教育局登记报名。

3)农村牧区原民族语言授课小学做好毕业生拟到音二中、音六中、巴达尔胡中心学校、胡尔勒中心学校就读的普查花名册,并于6月30日前上报教育局民教股邮箱。

2.分配录取

1)音德尔第一中学“初高中衔接与过渡课程”课题研究班招收90名初一新生,采取融合学区的方式(音镇学区与三四五中共享),符合条件的旗直小学毕业生,可由家长携带相关佐证材料,于615日至616日期间自愿到音德尔第一中学报名。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则由音一中在625日前组织摇号,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按家长需求全部录取,招生过程由教育局各相关部门负责联合监管,摇号结束后要第一时间对结果进行公示。

2)全旗国通语授课的小学毕业生,按学区生、优待生的审核认定结果,直接分配到相应学区初中入学(音七中与音三中为融合学区,两校片区内学生可自愿选择三中或七中就读),学区生审核认定完毕后,根据招生计划,如果学校还有空余学位,则由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电脑摇号派位的方式将非学区生分配到各初中。如学区生已招满计划数的学校,不参与摇号派位。摇号时间暂定为8月15日。

3)小升初学生有学区合法房产,在摇号分班录取前未及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的,摇号分班之后不予调整。

4)音德尔第二中学巴达尔胡中心学校、胡尔勒中心学校各计划招收新初一生80名。原民族语言授课的小学毕业生自愿拟到音二中、音六中、巴达尔胡中心学校、胡尔勒中心学校就读的,由教育局根据学生择校意愿直接分配到相应学校

3.整体移交。各中小学务必做好小学毕业生的整体移交工作,移交程序按相关要求落实完成,确保小学毕业生在移交过程中不流失。移交后一学期内学生保留情况由各初中及原毕业学校共同负责,一学期后学生保留情况由各初中负责。两所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不到旗直初中读书的,要和本校初中部进行交接。

六、其他工作要求

(一)学籍注册。旗直各初中小学要严格按照《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9月10日前完成小学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9月15日前完成初一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

注:如在9月15日前未完成初一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导致该生不享受定校择优政策,后果由学校承担。

(二)转学变更1.除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入学以外的其他学段学生发生转学的,按符合音镇地区就读条件、学区生、优待生、非学区生等类别教育局进行转学手续审核,根据审核结果进行 “学位前置”派位,各校不得私自接收非教育局统一派位转入的学生,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教育局派位转入的学生。2.严禁各校对转入学生进行测试分班。3.各农村牧区学校要严格控制基础生源外流转出情况,教育局根据保留比率纳入年末督导评估。4.依据兴安盟教育局《关于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的紧急通知》(兴教字201732号)要求,严禁扎赉特旗学籍学生以非正规变更途径,择校盟内旗外学校就读。

七、阳光分班流程

(一)成立机构。教育局成立均衡师资、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新生摇号编班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实施过程全程录像,同时邀请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委员、社会行风监督员及家长代表等参与全程监督。

(二)均衡师资。学校要根据实际,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选,再根据任课教师的业务水平、个性特长、年龄结构、综合素质等情况,结合计划班级数,合理搭配班组任课教师,均衡匹配各班师资,各校要在电脑摇号分班(时间另行通知)前一周将教师分工明细表,上报教育局领导小组审定,未通过审定的学校重新匹配上报,直至审定通过。学校教师分工通过教育局审定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调整分工,同时学校要在醒目位置于摇号分班前公示教师分工情况。

(三)随机编班。旗直中小学的随机编班工作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指定软件、指定操作人员,将各学校录取新生按照男女生比例平均分配原则,自动进行编排,工作人员通过电脑操作自动生成分班结果,保证各班生源的均衡。

(四)抽签定班。在随机编班完成后,工作人员按照分班结果当场打印出各班级学生花名册(一式三份),装入相应档案袋。班主任当众抽签,当众拆袋。同时,学校要第一时间向家长公示分班结果。

八、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学区认定、招生、均衡师资等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具体工作人员,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

(二)注重宣传,完善机制。各学校应在该方案下发后,通过各种有效途径进行宣传,向社会公开本校学区范围,并在招生期间设立学区咨询电话,认真做好群众来电来访工作,及时妥善为群众答疑解惑,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家长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化解,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立即向教育局汇报,教育局将设立答疑解惑、监督举报电话(0482-6126695),随时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三)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各校要依据本方案要求,积极组织、精心部署相关工作,在实施中要严格执行教育局统一时间、统一流程,规范完成招生工作。

(四)严肃纪律,加强督查。各校要树立校长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带头执行落实文件精神。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明纪律,对于招生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视情节严重性进行相关责任追究,并由主要领导承担相关责任。

本通知未尽事宜,最终解释说明权由扎赉特旗教育局负责。

 学区高清图链接https://basic.nmg.smartedu.cn/index.php?r=space/org/content/view&sid=152223&id=630699&cid=298161

注:一年级新生报名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双重方式完成报名,家长按本通知要求和规定时间可选择线上扫码报名,也可选择对应学区校线下登记报名(必须满足本通知招生相应条件,进行对应报名)。

各学校咨询电话:

(各片区学生线上、线下报名等不明事宜均可联系学校咨询)

音德尔第一小学:0482-6133320

音德尔第二小学:15034812436

音德尔第三小学:15904822135;0482-6120903

音德尔第四小学:0482-6635003

音德尔第五小学:15148939299

音德尔第六小学:15034806660

音德尔第七小学:13654856066

音德尔第八小学:15144823222

音德尔第九小学:15048276938;0482-6689033

教育局咨询电话:

扎赉特旗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0482-6126695

扎赉特旗教育局民族教育股

0482-6121207

                             扎赉特旗教育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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