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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30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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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扎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

   (一)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拟定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旗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旗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全旗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定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定及调整全旗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定全旗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各类国家级、自治区级、盟级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自治区级和盟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全旗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和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扎赉特旗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8.拟定全旗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负责落实全旗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10.指导全旗森林,草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推进全旗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推进实施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全旗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及维护林业、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牧区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12.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全旗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按规定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参与拟定全旗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和投资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编制全旗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

   13.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承担国有林区的相关管理职责。

   15.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扎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应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维护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宣传、意识形态、文电、保密、档案、会务、督查、普法、信访、信息、精神文明建设、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研究等工作。指导林业草原安全生产。

   2.治沙造林股。

   负责拟定国土绿化和防沙治沙政策及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荒漠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综合管理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沙)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碳汇造林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林业碳汇交易平台建设及对碳汇交易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全旗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3.森林资源管理股。

   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组织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森林资源。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4.草原监督管理股。

   参与拟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与合理利用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防沙治沙规划。指导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指导草原休牧、轮牧工作,组织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和保护工作。负责指导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草原鼠虫病等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和预测预警。组织开展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拟定草原生态保护监督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草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处置破坏草原重大案件。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草原功能区划定工作。监督管理草原旅游相关工作。

   5.自然保护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

   拟定湿地资源保护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动态监督与评价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野生动物救护、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起草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发展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相关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捕猎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工作。研究提出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按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地旅游开发。

   6.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股。

   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监督检验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天保工程区管理工作,指导公益林区划和公益林建设。拟定全旗蚕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全旗蚕业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集体林权制度和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的相关工作。组织拟定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牧区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拟定林业和草原产业化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林业和草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行业管理。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落实全旗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7.计划财务审计股。

   拟定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及重点生态工程和项目实施。编制下达年度生产计划。参与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组织申报并指导涉外、援外项目实施,开展林业和草原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部门预算、统计信息、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8.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办公地址:扎赉特旗通海路 扎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法定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7600

   联系电话:0482-6601000

   负责人:吴胡格吉勒图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扎赉特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1.主要职责

   (1)承担全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全旗森林植物检疫工作,负责开展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治理工作。

   (2)负责林木种苗引种、种质资源建设、林木良种选育和推广工作。

   (3)负责指导苏木乡镇林业工作,开展科技培训和实用技术推广等技术服务工作。

   (4)负责全旗草原保护与建设的技术培训、咨询、服务、信息交流等工作。

   (5)负责森林草原保护、建设、利用等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负责开展营造林、草原建设外业统计工作,负责森林草原资源、林木采伐调查统计等工作,承担对森林草原的面积及性质等相关信息的确认工作,承担森林草原建设、修复治理等项目验收的事务性工作。

   (6)负责公益林保护、天然林资源保护和森林抚育工作。

   (7)负责开展义务植树、国土绿化活动,承担宣传动员等相关工作。

   (8)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1)综合股。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件收发、会务安排、公务接待、公车调度维护、信息、宣传、安全等工作;负责内部文件、报告、会议材料等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党群工作;负责指导苏木乡镇林业工作,开展科技培训和实用技术推广等技术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扎赉特旗通海路 扎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人:徐志国,联系电话:0482-6601004。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法定假日除外)

   (2)森林病虫害防治股。承担编制全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长远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组织、指导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做好种苗产地检疫、苗木和林品调运检疫、复检工作;承担指导基层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预测预报以及统计工作,指导全旗预测预报网络建设,及时发布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负责编制防止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规划和防控方案,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治理工作;承担协调推进相邻地区间和不同行业部门间联防联治联检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基层开展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公共事件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科普工作,承担政策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保险的报灾理赔工作,为灾后恢复提供技术支持。 办公地址:扎赉特旗通海路 扎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人:彭德,联系电话:0482-6601022。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法定假日除外)

   (3)林木种苗股。负责林木种苗引种和种质资源建设,承担林木良种选育和推广、林木种苗产量质量检验、林木种苗调剂、林木种苗信息服务等工作。办公地址:扎赉特旗通海路 扎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人:唐晓霞,联系电话:0482-6601000。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法定假日除外)

   (4)草原工作股。负责编制全旗草原保护与建设、技术推广规划与计划,承担草原保护、建设、合理利用的技术推广和技术指导:负责全旗草原鼠、虫、病、毒草及其它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及防治;负责草原保护建设利用项目及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饲草料、牧草种子基地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草原保护与建设的技术培训、咨询、服务、信息交流等工作。 办公地址:扎赉特旗通海路 扎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人:贾晓军,联系电话:0482-6601000。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法定假日除外)

   (5)森林草原技术服务股。负责森林草原保护、建设、利用等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负责开展营造林、草原建设外业统计工作,负责森林草原资源、林木采伐调查统计等工作,承担对森林草原的面积及性质等相关信息的确认工作,承担森林草原建设、修复治理等项目验收的事务性工作。 办公地址:扎赉特旗通海路 扎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人:张伟,联系电话:0482-6601000。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法定假日除外)

   (6)公益林股。负责参与编制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护方案、年度森林抚育方案工作并组织实施。 办公地址:扎赉特旗通海路 扎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人:付代武,联系电话:0482-6601021。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法定假日除外)

   (7)绿化股。负责开展义务植树、国土绿化活动,承担宣传动员等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扎赉特旗通海路 扎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人:吉日木图,联系电话:0482-6601000。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法定假日除外)

   (二)森林草原防火站: 拟制实施防范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预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扑火工作,承担火情监测和火险预报工作,协助组织调遣地方专业扑火队,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责森林草原防火期间巡查工作,搜集整理火灾预警信息,及时与森林草原防火信息网络指挥系统对接,实时共享,承担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扎赉特旗通海路 扎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人:孟祥朋,联系电话:0482-6601020、0482-6601019。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法定假日除外)

   (三)林业和草原保护站:指导全旗森林草原保护和森林草原禁牧禁垦工作,组织举办林业和草原科技培训,积极推广新型实用技术,负责林业和草原保险工作,负责全旗生态护林员培训工作,负责指导苏木乡镇林业和草原生产工作。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办公地址:扎赉特旗通海路 扎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人:翟忠鹏,联系电话:0482-6601000。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法定假日除外)

   (四)扎赉特旗神山林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地区生态安全,负责制定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负责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负责发展生态旅游,促进林场持续健康发展,承担滥砍盗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开展科学试验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技术,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办公地址:扎赉特旗神山林场。负责人:格日勒图,联系电话:0482-6601000。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法定假日除外)

   (五)扎赉特旗杨树沟林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地区生态安全,负责制定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负责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负责发展生态旅游,促进林场持续健康发展,承担滥砍盗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开展科学试验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技术,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办公地址:扎赉特旗神山林场。负责人:韩志,联系电话:0482-6601000。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法定假日除外)

   (六)扎赉特旗小城子林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地区生态安全,负责制定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负责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负责发展生态旅游,促进林场持续健康发展,承担滥砍盗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开展科学试验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技术,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办公地址:扎赉特旗小城子林场。负责人:孙志勇,联系电话:0482-6601000。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法定假日除外)

   (七)扎赉特旗吉日根林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地区生态安全,负责制定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负责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负责发展生态旅游,促进林场持续健康发展,承担滥砍盗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开展科学试验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技术,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办公地址:扎赉特旗吉日根林场。负责人:刘岚,联系电话:0482-6601000。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法定假日除外)

   (八)扎赉特旗额尔吐林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地区生态安全,负责制定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负责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负责发展生态旅游,促进林场持续健康发展,承担滥砍盗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开展科学试验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技术,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办公地址:扎赉特旗额尔吐林场。负责人:郭全喜,联系电话:0482-6601000。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法定假日除外)

   (九)扎赉特旗中心林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地区生态安全,负责制定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负责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负责发展生态旅游,促进林场持续健康发展,承担滥砍盗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开展科学试验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技术,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办公地址:扎赉特旗中心林场。负责人:阿拉达尔图,联系电话:0482-6011909。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法定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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