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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财政局

来源:扎赉特旗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7-30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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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财税政策制定、预算编制和执行、资金资本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资产保值增值监督、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加强监管企业党建、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盟财政、税收的政策,拟订全旗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全旗金融运行形势、掌握动态,完善考评机制,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和创新。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务的建议。拟定旗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办法,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制定全旗地方金融发展总体规划、政策措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的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旗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旗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盟关于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拟订全旗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限额管理。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相关工作。

  (六)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旗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旗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建立国有金融资本报告制度。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和财政与金融协调配合相关政策,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旗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旗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九)根据旗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旗本级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负责组织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旗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各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旗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贯彻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和指导全旗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全旗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督导和规范内部控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三)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财政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起草全局重大综合性文稿。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开展以上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二)综合股。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提出收入分配政策与改革方案。负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负责人薪酬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

  (三)法制税政股。负责全旗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研究提出修改、完善财政政策法规的建议。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财政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执行自治区地方税收政策及调整方案,提出税收政策的意见、建议。执行自治区非税收入标准,承担旗本级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扎赉特旗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做好非营利组织等免税工作。

  (四)预算股。拟订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旗本级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负责旗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及预算指标管理。组织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研究制定旗本级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负责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管理。承担财政转移支付和年终结算工作,负责上级对扎赉特旗的转移支付工作,办理盟与扎赉特旗财政结算。汇总年度全旗财政预算。承担与旗人大财经委的有关联络工作和审计、税务部门关于预算执行的有关工作。承担税务、武警等预算管理工作。

  (五)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拟定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定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旗本级预算资金收支总会计核算。负责旗本级部门决算的批复、公开及一致性核查等工作。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编制旗本级并汇总全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财政总决算。负责国库现金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全旗财政票据。

  (六)债务管理股。研究制定全旗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工作。落实政府债务化解规划,提出地方政府债务、偿债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绩效管理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管理相关工作,管理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负责国债资金、外国政府性贷款等债务管理工作。

  (七)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方面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公务支出制度体系建设。拟订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本地区会议定点场所的管理工作。承担政法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管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并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办法。负责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编制核定及配备使用管理。

  (八)教育股。承担教育局、各个学校等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教育类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执行教育经费管理有关制度、办法。负责管理旗本级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资金的支出预算。

  (九)科技文化股。承担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体育等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负责监督分管预算部门的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十)经济建设股。负责发展改革、交通、住建等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等政府性投资的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旗委、旗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管理住房改革和城镇、农村各类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自治区重大水利建设基金预算支出。

  (十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十二)农财股。承担本地区农村牧区、扶贫、水利等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承担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工作。

  (十三)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老干部局等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相关资金(基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财政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

  (十四)金融业务股(经济贸易和地方金融股)研究制定并执行财政经济贸易类政策制度,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商贸、口岸、国际发展及经贸合作、粮食和物资储备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承担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落实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农牧业保险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配合做好自治区、盟参与的国际经济关系和国际财金合作重大问题政策研究,承担全旗双边和多边财金合作。指导辖区内地方金融组织党建工作。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做好全旗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配合做好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工作,协同开展风险排查、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负责全旗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民间借贷机构的监管工作。承接“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协调全旗地方法人银行改革发展与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地方法人银行风险状况研判会商,推动加强风险防控,协调风险应对处置工作,推动落实地方法人银行风险防范和处置属地责任。承担协调推动地方法人银行改革工作。负责全旗金融业统计数据和运行形势分析。承担金融服务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做好金融政策的协调落实工作。协调金融对外交流合作。研究拟订全旗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规划及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与并购重组。推动开展期货相关业务。

  (十五)国有资产管理股。承担工业信息化、能源、国有资产管理、军民融合、应急等部门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拟订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章制度,承担旗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旗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涉及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资产清查立项批复确认、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维护及应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国有企业改革的财政政策。负责编报和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监缴国有资本收益。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拟订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十六)会计股。负责贯彻实施各项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监督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负责本行政区域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监督检查。负责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绩效管理和监督股。研究拟订预算绩效管理、财政监督相关制度、管理办法。按要求对各预算部门支出绩效实施财政重点跟踪监控。组织绩效评价结果的汇总、报告和发布。指导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监督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办理违反财税政策、法规、制度的举报案件,依法组织查处工作。研究提出完善财税法规、财会制度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工作,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本级财政专职检查机构的工作。负责财政局内部控制管理,承担财政局内部控制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牵头拟制、审定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内部控制专项检查、考核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局内各股室内控工作。

  (十八)政府采购办。根据兴安盟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代旗政府拟定扎赉特旗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按职责分工核准扎赉特旗本级预算单位编报的采购计划,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对扎赉特旗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实施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全旗政府采购工作。

  (十九)投资评审股。负责拟定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预)算、结算、决算的评审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的市场研究分析、投资风险分析和效益分析工作,为实施财政投资决策提供基础信息服务;为财政部门行政决策提供专业技术情报;对财政资金及投资项目进行专项核查、跟踪评审及监督管理;对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评价;对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审查全旗范围内财政投资建设项目预(结)决算。

  (二十)预算编审股。负责全旗部门预决算工作;拟定各部门预算编制制度和相关办法,提出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及调整意见;按部门预算编制原则和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审核部门提出的预算建议计划并提出初审意见;将年度部门预算及时批复到各部门;随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对影响预算编制的相关因素进行调查了解,提出解决意见。负责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负责旗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库管理。

  (二十一)党建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音德尔镇山东街北光明路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7600

  联系电话:0482-6122945

  负责人:郭学军

  三、所属单位

  扎赉特旗财政事务发展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财政事务工作的主线,贯穿于财政政策调研、干部教育培训和网络信息建设工作及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负责旗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以及干部教育和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政策调研和财政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教育培训规划。

  (三)负责旗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财政内网计算机网络建设、办公自动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运行;负责财政计算机网络硬件和软件的日常维护、安全及病毒防治;负责指导全旗财政专网建设并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四)承担旗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财政专网数据库建设和信息服务;负责在全旗各预算单位推广和执行上级财政部门开发的系统应用软件;提供财政专用网络技术支持和保障。

  (五)承担旗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干部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软件正版化推广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政务新媒体,开发信息资源,提供信息服务。

  (六)负责指导苏木乡镇财政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为苏木乡镇相关财政事务性工作提供业务指导、网络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七)完成旗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一)综合业务股。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工作;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中心所属的人事、宣传、培训、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中心党群工作,干部教育和档案管理工作。

  (二)基层保障股。负责苏木乡镇财政“一卡通”管理信息系统的布置、应用、实施以及推进财政信息网络的升级改造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苏木乡镇财政业务培训。

  (三)信息技术股。负责制订财政信息化管理制度,保证财政网络的安全运行。负责财政信息系统、信息网络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规划与建设。负责财政系统网络管理工作队伍的建设和培训。负责做好与上级财政部门及各个项目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网络对接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音德尔镇山东街北光明路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7600

  联系电话:0482-6122945

  负责人:王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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