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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司法局

来源:扎赉特旗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8-06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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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旗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旗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二)负责旗政府各部门和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旗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旗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旗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旗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旗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管理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指导、管理全旗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旗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旗、乡、村(社区)三级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旗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旗法律专家库、旗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旗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规划、实施、指导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十)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档案、机要、保密、新闻宣传、重大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实施等工作。指导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

   (二)法治调研督察股。开展全面依法治旗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旗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旗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定全旗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和研究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旗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和年度考核,提出督察、考核意见和问责建议。接受各地区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对接承办盟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科工作。

   (三)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负责监督检查全旗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四)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指导、监督全旗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管理、监督全旗仲裁工作,编制扎赉特旗仲裁名册并公告。

   (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全旗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审核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旗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和异议申请工作。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定全旗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旗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全旗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管理推进全旗司法所建设。指导全旗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对接兴安盟人民调解协会等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全旗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旗帮教安置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全旗法律援助、公证工作、律师工作。

   (九)科技信息化股。拟定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政治警务办公室。研究拟定全旗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全旗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党建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建、纪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音德尔镇通海路扎赉特旗司法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7600

   联系电话:0482--6122864

   负责人:赖智广

   三、所属单位

   1、扎赉特旗法律援助中心

   主要职责

   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依法保障确有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办公地址:扎赉特旗音德尔镇华天徽园A5号门市楼0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7600

   联系电话:0482--6120418

   负责人:聂东方

   2、扎赉特旗公证处

   主要职责

   (一)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如公证经济合同、收养、继承、遗嘱等法律行为,公证学历、出生、亲属关系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办理保全证据和提存公证等。

   (二)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除办理公证事务外,公证法律服务的内容还包括: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当事人保管遗嘱、文件和其他贵重物品,清点、封存遗产,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应邀参与当事人之间的谈判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回访监督,提出公证建议,担任法律顾问,代办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手续等。

   (三)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如招投标、拍卖、面向社会的各类有奖活动,社会性竞赛活动,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等与公众或社会经济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社会活动进行公证监督,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四)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办公地址:扎赉特旗音德尔镇华天徽园A5号门市楼0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7600

   联系电话:0482--2247149

   负责人:刘建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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