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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调解委员会 成员的通知

来源:扎赉特旗胡尔勒镇 发布时间:2024-06-11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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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嘎查、社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自开展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创新的精神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工作,通过扎实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土地承包权益。由于工作需要,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各嘎查、社区也要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小组作出相应调整,现将胡尔勒镇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任:白智峰   镇长

副主任:吕大鹏   副镇长

 员:李永志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潘全纲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郎苏和   经营管理站站长

各嘎查(社区)党支部书记

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营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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