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精准对接自治区“三山两带十区,一核双星多点”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布局及兴安盟“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民族团结幸福人居典范区”的国土空间总体定位。国土空问规划是国家空问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问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保障,科学合理布局生产空问、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二、起草过程
按照《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问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要求,我旗聘请第三方规划设计院编写了《扎赉特旗国土空问总体规划(2021-2035)》。在征求旗直各部门、各苏木乡镇的意见建议后,初步形成此方案草案。
三、基本框架和基本内容
《扎赉特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由8个部分组成。
一是规划总则,包括规划思想、规划原则、规划范围与期限。
二是战略目标与空间策略,包括发展定位、城市性质、规划目标和战略。
三是空间总体格局区域协调发展,包括三线划定、开发保护格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明山秀水的生态空间、富美高效的农牧空间、宜居宜业的城镇空间。
四是城乡融合发展,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城镇体系、产业空间格局。
五是国土综合整治高质量发展,包括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综合整治、严格管控耕地保护、黑土地保护。
六是构建绿色均衡的新支撑,包括综合交通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社区生活圈和公共服务、历史文化保护。
七是中心城区能级提升,包括中心城区发展目标、优化中心城区空间格局、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系统、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绿地系统。
八是完善实施保障机制,包括明确规划落实和传导、制定近期实施计划、完善规划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