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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2024年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开发及招聘公告

来源:扎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9-11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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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扩大就业帮扶力度,结合我旗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本次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30人。

    (二)应聘人数等于岗位数的,应聘有效;应聘人数小于岗位数或大于岗位数的,应聘人员应服从调剂。

    (三)岗位设置(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 报名者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入员不得报名: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专、本科生、研究生;

    1.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期满的;

    2.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3.其他不适合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 每位报名者只能应聘一个职位。

    (四)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中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驻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报名额满为止。

  (报名地址:扎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四、资格初审

 所需提供材料

    1.报名时本人提供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蓝底二寸照片4张;

    2.本人需到一楼办事大厅9号窗口办理《就业创业证》,并复印2、3、6、7页三份;

    3.大龄失业人员提供在扎赉特旗城镇居住6个月(含)以上证明材料;

    4.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彩印一份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

    5.残疾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6.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材料和失业登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

    扎赉特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现场通过劳动就业核心业务经办子系统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对报名的应聘人员学历情况、毕业证信息、就业失业状态以及是否享受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政策(包括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参加工伤或者失业保险、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等情况进行精准核查。

  五、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

  1、自愿申请:符合六类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残疾证、高校毕业证、低保证等相关证件,向常住地的社区提交申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

  2、受理审核:社区受理后,对《审批表》填写内容真实和准确性予以查验并调查核实,符合条件人员签署意见加盖印章,提出认定申请,不符合条件告知本人。

  3、审核公示:各苏木乡镇和旗党群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在辖区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的签署初步认定意见加盖印章,不符合条件告知本人。

  4、审核确认:旗就业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审核认定,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在“自治区劳动就业核心业务子系统”中“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批”模块中进行审核认定,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就业创业证》上记录就业困难人员类型、批准时间,复审未通过告知本人。

  5、办理时限:社区应在5个工作内完成。各苏木乡镇和旗党群服务中心,以及旗就业服务中心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扎赉特人社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七、薪酬待遇

  (一)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与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无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待遇1850元/人/月(执行扎赉特旗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在就业补助资金中支出,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非因用人单位原因,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要随时关注扎赉特旗人社公众号并保持电话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信息接收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或聘用的,责任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工作过程中及上岗后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公益性岗位资格,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追回其已享受的各项补贴资金。

  (三)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限为3年,公益性岗位补贴不超过3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四)报名者对报名资格条件、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方面有咨询需求的,由扎赉特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对反映问题严重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482-6718041  联系人:彭海龙

    附件:2024年公益性岗位岗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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