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准出借医保卡,他人冒用风险添。
二不准倒药把钱换,违法谋利不能干。
三不准虚假住医院,骗保行为处罚严。
四不准重领报销款,诚实守法心不偏。
五不准超量开药攒,按需购买才心安。
六不准冒名顶替看,真实身份不容瞒。
七不准伪造票据单,诚信为本记心间。
八不准虚假病情编,合理使用医保钱。
九不准套取现金款,遵规守纪心莫贪。
十不准参与骗保案,基金安全共承担。
兴安盟医疗保障局提醒每一位参保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事关你我,人人有责。请广大参保人员增强法律和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冒名就医、使用虚假票据报销、转卖药品套取现金、重复享受医保待遇、伪造证明材料、隐瞒第三方责任等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骗保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予以举报,医保部门查实后将按规定予以奖励,合力守护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举报电话:0482-8266091
来源于《兴安盟医疗保障局》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