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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十不准”

来源:扎赉特旗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0-16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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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准出借医保卡,他人冒用风险添。 

 二不准倒药把钱换,违法谋利不能干。 

 三不准虚假住医院,骗保行为处罚严。 

 四不准重领报销款,诚实守法心不偏。 

 五超量开药攒,按需购买才心安。 

 六不准冒名顶替看,真实身份不容瞒。 

 七不准伪造票据单,诚信为本记心间。 

 八虚假病情编,合理使用医保钱。 

 九不准套取现金款,遵规守纪心莫贪。 

 十不准参与骗保案,基金安全共承担。

兴安盟医疗保障局提醒每一位参保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事关你我,人人有责。请广大参保人员增强法律和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冒名就医、使用虚假票据报销、转卖药品套取现金、重复享受医保待遇、伪造证明材料、隐瞒第三方责任等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骗保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予以举报,医保部门查实后将按规定予以奖励,合力守护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举报电话:0482-8266091

来源于《兴安盟医疗保障局》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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