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旗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作为加快构建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特别是2021年我旗被确定为农牧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旗推进试点以来,我们以农牧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旗推进试点工作为抓手,全面推动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全旗农牧民合作社运营水平不断提升、服务领域持续拓宽、管理机制持续优化,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持续增强。截至目前,在工商部门注册各类农牧业专业合作社1566家,其中农业种植类894家,养殖业类489家。
- 进一步强化规范化建设。
- 示范引领不断增强。各级示范社在发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带动成员共同致富等方面作用明显,成效显著。发展稻田生态综合种养基地8万亩。依托扎赉特旗地理标志农产品“扎赉特大米”25万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水稻生产基地18万亩。积极抢注商标,获得旱稻特品、旱稻月子米、黑土地旱稻、赉特米、赉特牛、赉特羊、赉特豆、赉特药八枚商标。推广农牧业适用技术35项,标准化生产面积420万亩。
- 强化培训指导。针对合作社存在的共性问题,对症下药,举办了多种形式和不同培训内容的培训班,对合作社制度建设、经营运作、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品牌创建等进行了强化指导。
- 强化检查指导。通过深入合作社指导完善章程建设、指导规范档案管理、指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指导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等工作,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 加强激励机制。对农牧民合作社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组织申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激励,激励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高效化运行。
二、引导鼓励拓展业务范围。
(一)拓展合作社业务范围。通过采取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生产、销售、加工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不断拓宽合作社业务范围。
(二)增强合作社服务功能。积极引导合作社由生产合作向产加销一体化合作拓展,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业务合作,强化合作社社会化服务功能。
三、强化对合作社指导服务能力。
一是农牧和科技局近两年组织举办多种形式和内容的培训班,对合作社制度建设、经营运作、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品牌创建等进行服务指导,参与人数达几百人。
二是借助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培训提高合作社农技人员技术水平,使其有效掌握现代农业技术,进而增强农牧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水平。参加培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共225人,重点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综合素养、专业能力等。构建由“辅导员+服务中心”基层指导服务体系,促进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内强素质、外强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种媒体等形式大力宣传支持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让广大农牧民了解合作社的优惠政策,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注重在实践中树立典型,宣传推广示范合作社的典型经验,扩大社会影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合作社步入规范化发展的良性轨道,提高群众参与合作社发展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扎赉特旗农业发展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