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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体育局

来源:扎赉特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10-21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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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全旗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研究拟定全旗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宏观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

()培育发展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和协调管理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及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旗主要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项目建设以及总体推进工作;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负责管理文学、艺术事业;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管理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并推动全旗乌兰牧骑事业发展;负责指导文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

()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

()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参与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管理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拟定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培育和完善全旗旅游市场,研究拟订发展全旗旅游业的办法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全旗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四季旅游和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十一)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观光等特色旅游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全旗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十四)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对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旗性体育社团工作。

(十五)统筹规划扎赉特旗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规划全旗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承办和参加国际、国内及自治区、兴安盟重大比赛;主办全旗综合性体育比赛;归口管理全旗性体育比赛和裁判员队伍;管理体育外事活动,积极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指导业务训练工作。

(十七)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旗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全旗文物、文博事业管理,负责指导全旗文物安全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十八)坚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贯穿于文化、旅游、体育事业的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各民族深入交往交流交融。

     ()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务、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综合调研、信访、信息、提案、督查、机关制度建设、电子政务和信息化、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系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考核奖惩、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及技能等级的继续教育、培训、申报、评聘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经费的预决算和分配计划,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项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及人员工资;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和系统人员统计工作。

()文化股。负责对全旗群众文化事业发展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评比、服务工作;引导、协调、督促、检查全旗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的各项社会文化;检查指导农村群众文化工作的开展;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全旗重大社会文化活动。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体育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群众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扎赉特旗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挖掘整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开展民族体育活动;负责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育和管理,指导和推动学校、农村、城市、老年人、伤残人及其它社会体育发展;指导全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俱乐部建设;协调各类体育社团组织并对体育群众组织进行管理;负责体育事业统计、体育器材装备工作。

研究制定扎赉特旗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研究制定全旗体育竞赛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扎赉特旗承办的国际、国内及区内盟内重大比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和主办扎赉特旗综合性运动会及各种体育单项比赛;负责组织体育竞赛项目运动队参加国家、自治区级体育竞赛;拟订全旗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指导管理全旗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和体育竞赛;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负责全旗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管理工作;足球管理和足球基地建设管理;制订并组织实施全旗青少年体育竞赛计划;组织全旗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组织负责体育专业人员的岗位培训;指导业余训练工作。

()艺术股。拟订全旗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和乌兰牧骑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旗艺术创作,组织实施重点题材艺术创作项目,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组织、协调重大文艺活动,管理节庆演出、礼宾演出及各种汇演、调演、展览等;指导培训艺术人才,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

()旅游管理股。研究拟订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业管理方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初审、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旅游景区;指导旅游行业财会工作。研究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指导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旅游市场促销工作;组织对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宣传、重大促销活动和旅游业信息调研;组织旅游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各类旅游企业的宣传促销活动;开展对国际及港澳台旅游市场宣传促销。监督指导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按规定审核、审批旅行社资格;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负责指导旅游业的人才交流和劳动工作;负责协调节假日旅游工作。

()文物管理股。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全旗文物调查和文物考古研究;负责指导全旗文物保护收藏、考古、调查、发掘、抢救、文物修复等工作;整理出版文物资料;配合大型文物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盗窃、走私、倒卖文物的犯罪活动;负责指导全旗文物保护单位档案库、馆藏文物数据库管理系统的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工作。

()文化旅游市场管理股。研究制定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计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负责文化体育旅游经营活动从业条件的认定和审核;管理文化体育经营场所和旅游设施,协调管理统计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指导、监督全旗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旗性文化和旅游市场重大案件。

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牵头负责全旗文化旅游体育发展实绩考核工作。

办公地址:音德尔镇音德尔路东神山街道北旗宣传文化中心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82-6131191

负责人:李占生

 三、所属单位

扎赉特旗文物站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物、博物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拟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申报推荐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研究制定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方案;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提出建设意见。

3.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摆设、展现,指导博物馆业务工作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提高展品的内涵;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对全旗范围内的历史、民俗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

4.做好文物建筑修缮、抢险加固和迁复)建工程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改建和撤除工程行政辅助工作。

5.协助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

6.负责流散文物的收集登记工作,承担旧货市场、文物商店的经营活动监管及文物景区内旅游、影视拍摄的行政辅助工作。

    7.“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文物保 护工作主线,贯穿于文物保护宣传、管理利用、文物价值挖掘、 博物馆事业发展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8.完成旗文化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宣传文化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7600

联系电话:0482——6131191

负责人:周莫日格吉勒

扎赉特乌兰牧骑

一、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并实施团队的各项艺术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各类艺术比赛、展演;负责开展对外文化演出交流活动。

()负责弘扬乌兰牧骑优良传统,承担为广大群众传递党的声音和关怀工作任务,发挥红色文艺轻骑兵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承担演出、宣传、辅导、服务、创作、创新、传承、交流等工作。

()负责深入挖掘、搜集、整理民族文化资源,传承、保护、普及、推广民族传统文化,努力创作更多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作品。

()负责培养和发展艺术创作表演人才,锻造一支适应新 时代要求的红色文艺轻骑兵队伍;负责辅导业余文艺演出活动,培育基层文艺骨干。

    (六)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艺术事业发展工作的主线,贯穿于演出、宣传、辅导、服务、创作、 创新、传承、交流等全过程各方面 

     ()完成旗文化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综合股。负责日常考勤、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文件起草、组织学习、会议筹备、档案整理等工作;负责财务、车辆、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使用维护等工作,负责党群工作。

()舞蹈股。负责基本功训练,掌握基础舞种表演技能,完成舞蹈剧()目的排练、演出任务。

()声乐股。负责乐理专业培训,提高声乐鉴赏、表演能力,完成声乐剧()目的排练、演出任务。

()音响器乐股。负责文艺演出期间音响灯光设备安装、调试、使用;完成音乐录音、剪辑等工作;负责剧()目道具的设计制作;负责乐理专业培训,提高演艺水平;负责演出伴奏任务,保管各类乐器器材。

办公地址:神山西街一区二段四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7600

联系电话:0482——6122327

负责人:包俊杰

扎赉特旗文化馆(扎赉特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其看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社会文化艺术活动。

2 负责开展公共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理论和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编辑出版群众文化刊物,收集整理艺术吉交流活动和文化艺术作品创作展评活动。

3.负责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培训活动,组织招募文化志愿者开

展文化志愿服务,指导全旗文化业务工作,完成送文化下乡活动。

4.负责数字文化馆(平台)建设和数字化服务工作。

5.参与拟制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总体规划及分布计划,并组织实施。

6.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交流与合作;建立和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资料库和网站:承担非物 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

     7.“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文化馆 事业发展工作的主线,贯穿于开展文化活动、培养文艺人才、传承文化遗产、创新文化服务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8.完成旗文化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馆内机构设置:馆长1,书记1,副馆长2,下设文娱辅导、党建办公室、会议室、舞蹈排练室、美术摄影辅导、创编室、基层文化活动办公室。

()拥有排练厅、服装储存库、器乐、舞蹈、美术室、会议室等综合活动厅室。馆内设有音响、灯光、乐器、流动展板、电脑、打印设备等。

办公地址:文化宣传中心五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7600

联系电话:0482——6122324

负责人:唐高娃

扎赉特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文化市场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旗政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旗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

体育、旅游市场的综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负责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查处旅游经营单

位和个人的违法经营行为,完善涉旅企业服务质量监督体系;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负责体育市场秩序、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查处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级政府赋予的其他执法职责。

()查处或组织查处全旗文化、广电、旅游市场重特大违法违规案件和跨区域案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负责处理文化、广电、旅游市场重特大突发性事件;负责全旗文化、广电、旅游市场重特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区域内各苏木乡镇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委托机构开展执法业务工作。

()建立和完善文化市场举报机制,规范“12318”文化旅游市场举报受理平台,受理全旗范围内文化广电旅游市场行业违法违规举报和投诉。

()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引导、规范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全旗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行业大发展、大繁荣。

    ()“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 同体意识作为文化市场及‘扫黄打非’执法工作的主线,贯穿于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体育和旅游市场的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等全过程各方面”职责。

()完成旗文化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综合股。负责全局性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协调推进各股室相关业务工作,督促重要事项落实;承担综合调研、对外宣传、文字材料、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人事劳资、会务接待、后勤保障、档案管理、财务资产管理、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

()法制股(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承担法制宣传、法制规划与人才培训、法制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旗文化市场领域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承担执法技术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指挥监管系统日常管理和维护、执法数据报送等工作;负责执法人员资质管理、监督执法标识、执法证件、执法文书的规范使用;承担依法行政、文件审核、案件审核、监督检查工作;承办、督办投诉举报事项。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综合行政执法一、二、三中队。按区域负责文化市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上述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办公地址:人民银行道南(原音德尔镇土地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7600

联系电话:0482——6131192

负责人:张金凯

扎赉特旗图书馆

一、主要职责

1、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图书馆的产生是保存人类文化遗产的需要。因为有了图书馆,人类的社会实践所取得的经验、文化、知识才得以系统地保存并流传下来,成为今天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

2、开展社会教育。近代大工业的产生要求社会人有较多的劳动知识和劳动技能,图书馆从而真正走入平民百姓当中,担负起了对人的科学知识文化教育的任务。现代社会,图书馆成为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的基地,担负了更多的教育职能。

3、传递科学情报。传递科学情报是现代图书馆的一个重要职能。图书馆丰富、系统、全面的图书信息资料,成为图书馆从事科学情报传递工作的物质条件。在信息社会,图书馆的科学情报功能将得到加强。

4、开发智力资源。图书馆收藏的图书资料是人类长期积累的一种智力资源,图书馆对这些资源的加工、处理是对这种智力资源的开发。同时图书馆将这些图书资料提供利用,是开发图书馆用户的脑力资源。换言之,图书馆承担有人才培养的职能。

5、提供文化娱乐。图书馆提供的服务满足了社会对文化娱乐的需要,丰富和活跃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在精神文明建设当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6、“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图书事 业发展工作的主线,贯穿于搜集、整理、保存、传播文献信息资 源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馆内开设借阅室、蒙文阅览室、少儿阅览室、期刊室、报刊室、电子阅览室、展览室、资料室、法治阅览室、自习室等10个业务窗口全部免费对外开放。

       办公地址:神山西街一区一段1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7600

联系电话:0482-6129346

负责人:陈红瑞

综合保障中心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机关的水电、取暖、消防、网络等基础设施运行维护。

2.做好环境卫生、值班、安全生产等工作。

3.负责服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

     4.“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局机关 综合保障工作的主线,贯穿于基础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值班值 宿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5 .完成旗文化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宣传文化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7600

联系电话:0482-6131191

负责人:王志斌

       扎赉特旗业余体育学校

       一、主要职责

  ()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具有良好思想品质、文化素质和体育特长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负责少年儿童体育训练和日常管理工作,协调教育部门开展传统体育项目的训练工作。

  () 参加上一级部门组织的青少年体育赛事,协助旗内举办各类体育赛事。

     () 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青少年 体育事业发展工作的主线,贯穿于招生、选材、训练、输送及自 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 完成旗文化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考勤、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文件起草、组织学习、会议筹备、档案整理负责制定并实施团队的等工作;负责财务、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使用维护等工作,负责党群工作。

     ()业务办公室。负责日常青少年训练工作、比赛工作。

      办公地址:扎赉特旗体育场院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7600

      联系电话:0482——6131191

      负责人:王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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