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包美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轻非教育教学负担为教师减负提高职业幸福感》收悉,现答复如下:
1.2024年全区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社会事务,切实纠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教师负担问题弊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政务新媒体“内蒙古教育发布”公众号公开监督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扩大该项工作的社会影响,营造为学校减负的良好氛围。
2.实行清单管理制度,系统摸排2023年以来涉及中小学校及教师的督查检查考核评比事项和社会事务进校园情况,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清理规范。进一步梳理社会事务进校园的政策依据,分析与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师主责主业的关系,理清学校承担社会事务的职责边界,制定社会事务进校园准入标准,逐步建立督查检查考核评比事项和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白名单”。
3.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年初计划、审批报备和清单管理制度。教育系统开展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工作,要统一部署和依法依规开展,严格控制活动范围和时长,提升进校园活动质量。
4.加强宣传,通过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方式加大宣传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质力度,引导社会各界进一步理解教育工作,关心教师发展,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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