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示2024294号:
根据国卫医政发【2022】33号《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变更诊所备案凭证事项公示如下。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监督电话:0482-6120421 0482-6120959。
医疗机构名称 |
变更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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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址 |
变更后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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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景和中医综合诊所 |
扎赉特旗音德尔农业银行家属楼1单元101室东侧 |
扎赉特旗音德尔镇光明郡府14号楼1单元101门市 |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