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农用地转用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25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对国有农用地转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转用土地位置、范围
位置:源龙路社区
范围:东至桐欣家园C小区、南至旗生态环境局、西至达人居四期小区、北至旗华天资产管理公司
二、拟转用土地权属、面积
拟转用土地权属单位为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土地面积约1.0792公顷。
三、拟转用土地用途
本次拟转用国有农用地用于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25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确需将国有农用地转用为建设用地,拟转用土地符合《兴安盟扎赉特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兴安盟扎赉特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2-2024年)》。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旗自然资源局开展拟转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个人建设住宅、其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调查工作,请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公告期自2025年1月16日起至2025年2月5日止(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待农用地转用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完成后,旗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使用国有土地公告。
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扎赉特旗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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