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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2025年数码产品消费补贴活动正式启动

来源:扎赉特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5-01-21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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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和《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7号)工作要求,兴安盟于2025年1月20日正式启动数码产品消费补贴活动,现将相关活动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我区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文件正式印发为准)

  二、补贴政策

  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最终销售价格(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三、补贴流程

  (一)消费者下载云闪付应用程序(APP),完成实名认证(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三要素必须为同一人名下)。

  (二)云闪付APP首页点击“以旧换新”活动入口,选择“家电以旧换新”页面后可根据需求进入资格领取页面,用户阅读并同意补贴规则,完成信息采集授权后,进入补贴资格申请页。

  (三)消费者选择商品品类,进行资格认证。

  (四)资格认证通过后,进入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界面查看自己已申领的补贴券,可在补贴券页面点击“适用门店”中查看可使用的商家信息。

  (五)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在线下门店购买需使用专用POS机具核销补贴券并完成支付,线上购买付款方式详见平台公告。

  (六)消费者使用补贴券的订单发生退货,仅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如退货发生在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销售主体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通过原拨付渠道退还。

  1券1单,逐笔核销,每类"品类券"只能核销1张折扣卷。

  消费券有效期:“品类券”有效期为申领之时起到领取当日22:00前,到期自动失效。失效票券返回平台再次发放。

  四、注意事项

  (一)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补贴券主要使用规则为:

  (1)补贴券过期后,允许重领一次,再次过期后,不可再领取,释放全国领取资格;

  (2)补贴券删除。用户主动删除补贴券,允许重领一次,再次删除后,不可再领取,释放全国领取资格;

  (3)退货,退货不退补贴券,不释放全国领取资格;

  (4)撤销,当天退货(即交易撤销),原券退回。

  (二)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消费者。消费者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二维码等亲自到店参加。

  (三)参与消费者应遵循诚信原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商品。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活动只限成功完成支付的交易,非成功交易、撤销交易等不能享受优惠。

  (五)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参与活动商户及门店按照实际上线和门店营业为准,若用户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银联反映,银联将积极协调解决。

  (六)消费者在已经领取的票券查看详细规则,或致电中国银联客服电话95516咨询有关事宜。

  五、咨询热线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8266756

  乌兰浩特市商务部门:8299970

  阿尔山市商务部门:7122399

  扎赉特旗商务部门:6736122

  科右前旗商务部门:8398695

  突泉县商务部门:5188508

  科右中旗商务部门:413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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