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扎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扎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旗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会同有关部门承接落实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5、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照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6、负责全旗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7、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指导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8、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全旗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旗(回旗)工作政策。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部分外国人来华工作监管。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全旗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牧民工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农牧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12、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15、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政务信息、安全、档案、保密、政务公开、行风建设和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治理、应急管理。负责机关信息化、办公自动化规划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推进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牵头组织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重大课题和重大问题调研。负责起草重要文稿、规范性文件。

   2、规划财务与审计监督股。 负责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财务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落实执行就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资金)账务管理制度。负责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落实专项拨款分配计划。负责专项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对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资金)管理办法和规则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依法对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人力资源开发基金、就业专项资金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和移交基金管理的违纪案件。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3、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 负责拟定全旗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落实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指导、协调农牧民工信息工作。指导公共服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管理。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措施,组织实施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指导落实失业保险待遇项目。负责失业保险金发放对象及标准的复核工作。负责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规划,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完善技能培训资格制度。落实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执行职业资格制度的各项政策。指导职工学校、技能培训基地、大师工作室、公共实训基地及其他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建设。负责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贯彻落实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的规范性意见。落实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和正常增长机制意见。执行最低工资指导标准和劳动力市场工种(职位)指导价位。指导和监督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4、人才开发股。负责落实和拟定人才开发规划,建立和完善人才储备制度,落实各类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的政策。负责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落实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指导、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的业务活动。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相关工作。负责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和就业项目。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管理服务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选拔、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和培养,研究生,博士生管理服务工作。

   5、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落实全旗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职称改革工作和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落实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指导、协调和监督全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负责相关考试违纪人员处理。

   6、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拟定和落实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管理相关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合同鉴证、人员调配、年度考核、股级干部任免、退休审批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旗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科级以下人员的年度考核及行政任免手续。

   7、工资福利股。负责贯彻执行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津补贴。承担全旗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资基金审理、人员工资确定、审核、备案工作。编制全旗事业单位年度工资总量计划。负责工资统计分析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政策。

   8、社会保险管理股。负责落实全旗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法规、政策。落实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全旗特殊工种认定申报工作。负责全旗参保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审批和提前退休、退职审批工作。负责落实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负责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申报工作。负责非因工负伤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报工作。

   9、信访与调解仲裁办公室。负责接待、转办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信访事件,定期汇总通报;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检查指导人社系统信访维稳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按管理权限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负责劳动用工合同鉴证工作;负责法治建设、规范性文件审核、政策法规咨询;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10、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组织、宣传、普法、统战、精神文明、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计生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会议组织、科技管理、队伍建设、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旗内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上报和刊物编辑发行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等工作。

   11、扎赉特旗人力资源事业发展中心。承担机关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办公用房及环境设备的管理和日常维护;负责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节能和软件正版化等辅助性工作。负责全系统内网外网日常使用维护、网络媒体平台、办公自动化、视频会议系统、政务服务信息化的技术支撑及运行维护工作;开展全系统各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实施相关的系统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组织各业务系统软件的应用、推广、升级和维护工作;统筹12345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京蒙帮扶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类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旗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负责全旗劳动保障综合统计业务,收集、分析、发布统计资料和网上其他信息;负责12333电话咨询服务平台的运行、日常维护等工作。

   办公地点:扎赉特旗源龙路北(新客运站东侧200米)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1:30 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7600

   办公电话:人社局办公室  0482-6718056

   人社服务大厅  0482-6718001、0482-6718002

   负责人:白玉兰

  三、所属单位

  (一)扎赉特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根据盟委办公室、行政公署办公室批准的《扎赉特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中国共产党扎赉特旗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扎赉特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2、 扎赉特旗就业服务局、扎赉特旗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考试中心)、扎赉特旗就业训练中心整合组建扎赉特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为扎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3、扎赉特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扎赉特旗人才培训、人事考试及就业服务经办工作。主要职责是:

   ①.制定并落实全旗就业工作发展计划;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推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②.落实全旗农牧业富余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发展规划;承担扎赉特旗对外埠劳务输出和劳务合作的联络工作;

   ③.落实全旗青年就业创业政策;落实青年就业见习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

   ④落实全旗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工作;

   ⑤落实城乡劳动者各类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创业贷款工作;积极培树创业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⑥贯彻执行国家失业保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和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业务;

   ⑦承担就业的有关数据统计、处理和分析工作;落实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

   ⑧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就业创业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4、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件收发、会务安排、公务接待、公车调度维护、信息、宣传、安全等工作;负责内部文件、报告、会议材料等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党群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等工作。

    2、财会股。负责全旗失业保险基金的申请与拨付,负责本单位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业务经费的核算与申请;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的核算;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财务预、决算;负责本单位人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税的核定、申报与缴纳工作

    3、就业与人才服务股。负责指导城镇新增就业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等重要指标的实名制录入工作;负责落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三项政策的社保补贴手续办理和随军家属补贴资金的申请、发放业务;落实就业援助和公益性岗位开发业务;负责落实下岗失业人员职工档案的接收和日常查阅、管理工作;开展到龄人员退休前审核,配合旗人社局、旗社保中心办理退休手续;负责落实开展农牧民工劳务输出工作;定期开展全旗农村劳动力调查工作;开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开展就业创业扶贫日常工作。落实青年就业创业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高职、高校毕业年度学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推荐和申请青年见习单位;积极落实青年见习补贴政策;开展全旗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设和开发工作,利用人力资源市场线上服务平台定期开展线上招聘活动;落实各项招聘人事考试事宜;开展面向各类人群的就业需求调查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工作;定期开展全旗企业用工需求调查、搜集和发布旗内外企业用工信息;定期开展全旗人力资源状况调查;掌握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现状;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报到与个人档案接收、存档、保管、转出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就业统计其他服务工作。

    4、职业培训与创业指导股。负责制定职业技能规划,指导各定点培训机构依法开展各类职业技能提升(包含创业能力)培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承担各类职业技能结业和补贴资金审核发放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和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开展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建设工作;负责推荐自治区创业园区以奖代补项目,负责创业项目库建设、使用、推广与完善;负责各级各类创业典型、创业示范店、创业平台等创业载体的挖掘、培育和推荐申报工作,定期开展全旗各类创业大赛、创业项目推广等活动。

    5、失业保险股。负责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落实困难企业认定及援企稳岗政策;开展失业动态监测与失业预警、保险统计业务;负责失业人员缴费年限认定和失业保险实名制录入工作;负责失业保险金发放的基金申请工作,开展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基金申请业务;承担失业人员登记与失业保险转入、转出工作,承担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发放等行政辅助工作。

   办公地址:扎赉特旗源龙路北(新客运站东侧200米)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1:30 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7600

   联系电话:0482-6718036

   负责人:刘凤石

  (二)扎赉特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

   ①、参与拟订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中长期发展规划、经办规程和年度计划,指导全旗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②、编制社会保险基金、职业年金预决算,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负责社会保险统计工作。

   ③、承担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核定缴费、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核定发放等工作;承担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核定缴费、待遇核定支付等工作;负责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及服务工作。

   ④、承担全旗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和管理工作,开展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整改清退等有关工作。

   ⑤、承担社会保险数据分析运用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社会化管理、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服务。

   ⑥、承担属地管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使用工作。

   ⑦、承担社会保险咨询、查询服务,开展社会保险法律宣传,普及社会保险知识等工作。

   ⑧、完成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⑨、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2、内设机构

   1、综合股。负责中心党务工作及综合服务工作;负责文电、会议、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政策宣传工作;负责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及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文书档案及全旗属地管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稽核、内控、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以及社会保险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开展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整改清退工作。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

   2、基金财务股。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职业年金财务核算,个人账户给付和待遇审核发放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负责基金预决算编制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统计工作。

   3、业务股。负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个人账户管理、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离退休、退职、遗属人员的待遇审核调整发放及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工作;负责参保人员的一次性待遇核定发放工作;负责业务档案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退休、退职人员的待遇审核调整发放及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工作;负责参保人员的一次性待遇核定发放工作;负责业务档案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个人账户管理、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退休退职人员的待遇审核调整发放及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工作;负责参保人员的一次性待遇核定发放工作;负责统计管理、业务档案管理及原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核定征缴工作;负责工伤人员的待遇审核支付及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负责业务档案的管理使用及对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等机构协议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扎赉特旗源龙路北(新客运站东侧200米)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1:30 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7600

   联系电话:0482-6718026

   负责人:解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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