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我旗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门诊
保障政策(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依据国家及兴安盟相关医保政策文件,为优化旗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门诊保障工作,调整政策如下。
二、核心政策内容图解
1.门诊保障方式优化
定点就医
▶定点机构:扎赉特旗第二医共体中医院分院
▶资源整合:卫健部门统筹全旗二级以上医院专家及设备,提升服务便捷性与资金效能。
异地就医
▶流程:异地有资质医院就医→个人垫付现金(不可用医保个人账户)→提交材料(发票原件、报告复印件、居住/任职证明)→单位填报登记表并盖章→旗医保局手工结算。
2.支付标准
| 人员类型 |
支付限额 |
支付比例 |
起付线 |
| 在职人员 |
1500元 |
90% |
无 |
| 退休人员 |
1800元 |
90% |
无 |
3.政策衔接要点
门诊支付限额纳入年度医疗补助总限额;
资金专款专用、单独建账,与基本医保基金分开核算;
仅限本人使用,就医需出具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医生核验身份;
遵循“以收定支”原则,根据资金情况适时调整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政策亮点速览
✅扩范围:门诊检查费纳入保障;
✅优服务:定点就医提升效率,异地流程清晰;
✅高比例: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达90%;
✅严管理:资金独立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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