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旗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行为,切实保障幼儿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内教基函〔2025〕98号)、《关于深刻汲取天水民办幼儿园铅中毒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全盟幼儿园安全规范办园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受理无证幼儿园举报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凡在扎赉特旗行政区域内,未依法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擅自招收3-6周岁幼儿并实施学前教育活动的机构或场所,均属于本次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82-6601060
举报邮箱:zqxqjyg@163.com
来访地址:扎赉特旗教育局学前教育股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举报处理
1.对群众提供的举报线索,扎赉特旗教育局将第一时间组织核查,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2.经查证属实的无证办园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办园基本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并妥善做好在园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
3.我局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严禁泄露举报人信息或实施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学前教育秩序,推动我旗学前教育事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扎赉特旗教育局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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