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德尔镇乌珠尔村2025年准备开始实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特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9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告期满,如无异议,公告内容即按程序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音德尔镇人民政府
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82-6061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2025年音德尔镇乌珠尔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扎赉特旗音德尔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
2025年音德尔镇乌珠尔村宜居宜业
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概况
乌珠尔村位于音德尔镇政府所在地东南方向16公里处,总面积17平方公里,辖2个自然屯,602户1701人口。村“两委”班子成员7人,驻村工作队1人。村支部现有党员29人,入党积极分子3人,村级后备干部5人,村民代表21人,乡土人才4人。乌珠尔村有耕地19129亩,林地320亩,2024年村集体收入15.5万元,2024年人均纯收入1.6万元。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音德尔镇乌珠尔村宜居宜业
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二)建设性质:续建
(三)实施单位:扎赉特旗音德尔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地点:音德尔镇乌珠尔村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结合农旅融合,推进乌珠尔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六)项目资金规模及来源: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95万元,资金来源为京蒙协作资金。
(七)建设期:2025年3月--2025年11月
三、项目建设背景、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项目建设背景
乌珠尔村地处音德尔镇南部地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资源便利,距好力保稻谷景区15公里,环境卫生整洁,水系河道流经村屯,2022年依据环境优势打造了“乌珠尔水村”景区。
(二)项目建设可行性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农文旅融合产业发展为基础,完善村屯基础设施,提升村容村貌,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此续建项目以完善“乌珠尔水村”所在地乌珠尔村腰五九屯基础设施为目标,提升村容村貌,借助“乌珠尔水村”景区资源优势,将乌珠尔村打造成为集休闲旅游度假为一体的农文旅融合示范村。
四、项目建设方案
(一)具体建设内容
工程内容:
1.新建及维修院墙4000米。
2.修建人行道8000平方米。
3.修建排水沟500米。
4.采购机械设备2台,分别为雷沃75型号挖掘机、垃圾清收柴油三轮车。
- 选址情况
项目选址在扎赉特旗音德尔镇乌珠尔村腰五九屯
五、项目时间进度
(一)项目规划落实阶段:
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
(二)项目实施阶段:
2025年5月-2025年9月
(三)项目自查、验收阶段:
2025年9月-2025年11月
六、项目资金总额及来源
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95万元
资金来源:京蒙协作资金。
- 利益联结机制
项目建设完成后,由乌珠尔村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购置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达到村民集体受益的目的。
八、效益分析
对乌珠尔村腰五九屯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升村容村貌,拓展乌珠尔村农业生态涵养、农文旅体验等功能。依托“乌珠尔水村”景区优势,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地区旅游消费,带动农民增收,打造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九、项目绩效目标
(一)项目总体目标
目标1:1.新建及维修院墙4000米,2.修建人行道8000平方米,3.修建排水沟500米,4.采购机械设备2台,分别为雷沃75型号挖掘机、垃圾清收柴油三轮车。
目标2:拓展乌珠尔村农业生态涵养、农文旅体验等功能,增加地区旅游消费,带动农民增收。
- 项目年度目标
新建及维修院墙长度≥4000米
修建人行道面积≥8000平方米
修建排水沟长度≥500米
采购机械设备台数≥2台
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
配套设备验收合格率=100 %
项目建设时限 2025年3月-11月
新建及维修院墙成本≤180万
修建人行道成本≤180万
修建排水沟成本≤5万
采购机械设备成本≤30万元
项目受益户数≥ 602户
提升村容村貌,促进农村发展 效果明显
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健全
预计可使用年限≥ 15年
受益农牧户满意度≥ 95%
- 项目组织保障措施
(一)实施组织保障
1、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宋亚利,成员:姜明亮、刘青云、刘丽丽
2、项目启动后,具体明确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及工程监理人员,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使扶持项目达到预期的效果。
3、项目资金严格执行村财镇管村用及报账制度和公开制,严格审批程序手续。
(二)实施原则
1、公开透明。项目申报、项目资金的使用和实施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2、实施采购招投标。项目建设所需要物资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3、规划布局科学合理。项目建设规划布局科学合理。
4、权责落实、分工协作。财政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管理。
(三)项目实施进度管理
1、项目批复:统一由扎赉特旗人民政府给予批复。
2、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成立领导小组,开展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以及档案资料收集、信息宣传等工作。
3、项目管护:项目验收后,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将资产移交至乌珠尔村,由乌珠尔村负责后续管护。
(四)项目验收及相关要求
1、项目验收资料:包括项目验收申请,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招投标文件、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2、相关要求
(1)项目实施主体要按实施内容收集并归档项目资料,形成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2)项目实施主体对所提交的项目实施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提交资料不真实的,终止项目实施。
(五)资金管理
1、项目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并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
2、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
项目完工后专项资金如有节余,应按财政决算编制的要求办理决算,有明确规定可结转下年度使用的,下一年度继续进行项目安排使用。
(六)监督管理
1、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公开公示制、法人负责制、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项目统一验收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对擅自挤占、截留、挪用、套取、虚报、冒领和贪污衔接资金,给国家造成损失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风险控制
一是严格遵守项目实施流程,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二是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督导调度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按照规定留取质量保证金;聘请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监理。
十二、项目后续管理
严格建立健全项目后续管护机制。依据项目验收报告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明晰产权归属,明确管护主体,建立资产管理制度,落实资产管护责任。


打印
蒙公网安备 152223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