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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医疗保障局关于下放医保结算单打印权限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扎赉特旗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9-15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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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医疗保障局

关于下放医保结算单打印权限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种畜繁育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各驻旗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医保服务,提升基层医保经办便利度,切实解决参保人员打印医保结算单“多跑路”问题,现就将医保结算单线下打印权限下放至各苏木乡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下放事项与目标

将医保结算单线下打印权限由政务大厅、医保经办机构下放至各苏木、乡镇、中心。通过此次下放,实现参保人员在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属苏木、乡镇、中心即可完成医保结算单线下打印,无需前往政务大厅或医保经办机构,全面提升基层医保服务效率与群众满意度。

二、落实关键保障措施

1.配备专职经办人员:各苏木乡镇需指定1-2名责任心强、具备基础电脑操作能力的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医保结算单打印工作,并组织其参加医保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确保熟练掌握打印流程与系统操作。

2.刻制专用业务印章:各苏木、乡镇、中心需按照统一规格刻制“***医保结算单打印专用章”例:音德尔镇医保结算打印专用章,用于在打印完成的结算单上加盖确认,确保单据有效性。专用章需指定专人保管,严格规范使用流程。

三、规范业务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参保人员到苏木、乡镇、中心办理医保结算单打印时,工作人员需核对其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确认身份信息无误后受理申请。

2.打印确认:通过医保经办系统查询参保人员结算信息,核对信息准确后完成打印,加盖“***医保结算单打印专用章”,并将结算单与有效证件一并交还给参保人员。

3.台账登记:建立医保结算单打印台账,详细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打印日期、结算单编号等信息,确保业务可追溯。

四、工作要求

1.加快推进落实:各苏木、乡镇、中心需在9月20日前完成专职人员配备、专用章刻制及业务培训工作,确保权限下放后即可开展服务。

2.强化服务保障:合理设置医保结算单打印服务窗口,公示办理流程与咨询电话,为参保人员提供清晰指引;同时做好系统设备维护,保障业务顺畅办理。

3.加强监督管理:旗医保将定期对各苏木、乡镇,中心医保结算单打印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核查人员配备、印章使用、台账登记等情况,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苏木、乡镇、中心严格遵照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旗医疗保障局反馈

扎赉特旗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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