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队、室、基层派出所:
通过近期对办公楼前后停车秩序的整治,整体情况有所好转,但还存在个别部门、个别人不够重视的情况,不按规定停车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正常的停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为了进一步规范楼前楼后停车场停车秩序,维护公安局的良好形象,现已对楼前、楼后停车场进行重新规划,并就停车场有关停车秩序规定如下:
一、所有车辆只能在划定的停车位内按箭头指示方向停放,机关楼前、楼后未划定停车位区域内禁止停放车辆。
二、所有警车一律停放在警车专用停车位,不得在非警车专用区域停放,如有停放将扣留钥匙,由警务保障室统一将车辆收回,警车专用停车位内严禁停放便车。楼后大车专用停车位,严谨小车占用。
三、楼前停车位无空位时,请自觉将车辆停放在楼后停车场内,并按箭头指示方向停放,进出停车场的通道严禁停车。
四、督察信访大队将对停车场内停车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如不及时整改的,将车辆拖到交警队停车场,拖车费用由车主承担。
五、各派出机构到局机关办理相关业务时,严格遵照此规定执行。
望各部门通知到所有人员并严格遵照执行。
督察信访大队
警务保障室
2025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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