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音德尔镇2025年庭院经济实施方案的公示
现将音德尔镇2025庭院经济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6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告期满,如无异议,公告内容即按程序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音德尔镇人民政府
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82-6061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音德尔镇2025年庭院实施方案
扎赉特旗音德尔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
2025年扎赉特旗音德尔镇庭院经济项目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渠道,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利用家庭院落、房前屋后闲置空地发展庭院经济,增加经营性收入,《扎赉特旗2025年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音德尔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背景
根据《扎赉特旗2025年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当地特色主导产业布局、脱贫户和监测户自身发展能力及发展意愿,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庭院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庭院经济具有投资少、见效快、风险低等特点,能够充分利用农村庭院的闲置空间和劳动力资源,发展种植、养殖、加工等多种经营项目,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乡村振兴。
(一)项目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我镇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基础,坚持以脱贫户和监测户为主体,充分引导农牧户利用家庭院落、房前屋后闲置空地,探索发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手工、特色休闲旅游、特色庭院生产生活服务等多种类型庭院经济,拓展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来源。
(二)项目实施内容
结合当地特色主导产业布局、农牧户自身发展能力以及发展意愿,因地因户精准选择产业种类,形成发展规模,努力提高产业集中度。
1.特色种植业。对利用庭院实施中药材、食用菌、万寿菊、水稻、剁椒、牧草、果树、庭院水稻(2025年新改造)种植及发展蔬菜大棚的农牧户给予奖补,原有庭院水稻不再享受政策。
2.特色养殖业。对利用庭院实施肉牛、肉羊、生猪以及乌鸡、鸵鸟、蛋鸭、大鹅、肉鸽、肉兔养殖的农牧户给予奖补。
3.特色小手工。对利用庭院、闲置房屋实施草编、刺绣、缝纫、剪纸、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的农牧户,给予机械设施补贴支持。积极引导企业、合作社和专业人才下乡参与发展特色手工业,逐步延伸产业链条。
4.特色小买卖。对开设小卖部、小菜店、农家乐、牧家乐、林家乐的农牧户给予奖补。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与庭院经济经营户合作,利用新媒体手段,推广住农家屋、干农家活、吃农家饭的农村牧区体验式旅游模式。
5.特色小电商。对开展网络销售和快递业务的农牧户给予奖补,帮助周边农牧户销售农特产品、购买生产生活用品,减少购销中间环节,提高农牧产品知名度和附加值,增加农牧民收入。
6.特色小作坊。对通过建立小作坊开展农产品(面粉、食用油等)、食品(面食、豆腐、粉条、调味品等)、民族食品(奶制品、肉制品等)加工的农牧户给予奖补。
其他特殊庭院经济项目由音德尔镇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后报旗农科局(乡村振兴局)备案,经旗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相关要求
1.根据农牧户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庭院经济项目,确保脱贫户、监测户全覆盖。
2.合理利用空白户、整户无劳动能力农牧户闲置庭院,在产权不变的基础上,可通过代种代管方式组织其他有劳动能力户、企业、合作社等在其庭院内实施项目,项目实施者享受政策支持。
(四)项目实施具体内容
1.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音德尔镇是一个农牧业相结合的乡镇,设施农业基础薄弱,加之土地坡度大,耕地越种越薄,提高作物年产和种植业结构的调整,均难以实现,缺水和节水的矛盾越来越凸显。为了使该镇农牧民增加收入,经音德尔镇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根据我镇实际,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加大庭院利用率,增加农牧民收入。
2.项目实施主要内容
音德尔镇庭院经济经济发展项目户107户,覆盖14个嘎查村,主要栽植果树740棵、中草药32.7亩、剁椒63.5亩、家禽牲畜1758头只、家庭水稻15.5亩。
3.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实施具体地点为音德尔镇14个嘎查村,其中包括:东方红村、东风村、红卫村、解放村、金山村、巨宝村、联合村、六合村、乌鸦站、乌珠尔村、兴隆村、一心村、永安村、长发村嘎查村。
(五)项目资金规模及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82.4560万元,其中:计划补贴金额2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资金。
(六)奖补政策及标准
奖补标准。针对脱贫户、监测户进行奖补,每户奖补上限分别为3000元、4000元,经农牧户实际成本核算后,低于最高奖补标准的,按照实际结果奖补,高于最高奖补标准的,按最高奖补金额兑现。
以下情况不予奖补:
1.经音德尔镇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验收不合格的庭院经济项目不予奖补。
2.不符合用地要求的庭院经济项目不予奖补。
3.实施种植项目成活率低于80%、养殖项目存活率低于70%的庭院经济项目不予奖补。
4.乱搭乱建影响村容村貌,或造成环境污染的庭院经济项目不予奖补。
5.非当年新建的项目,未进行扩建或改造的不予奖补。
6.已经验收并享受庭院经济建设奖补的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奖补。
(七)庭院经济项目实施申报程序
本实施方案印发后,音德尔镇编制乡镇级实施方案,组织农牧户申报及实施各类项目,具体实施程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一)嘎查村级申报。我镇组织辖区嘎查村广泛宣传庭院经济相关政策,征求农牧户实施意见,填写《2025年庭院经济意愿调查明细表》,汇总后填写《2025年庭院经济意愿调查汇总表》,经嘎查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十天无异议后,连同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一并报送音德尔镇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乡镇级审核。我镇将嘎查村上报的嘎查村《2025年庭院经济意愿调查明细表》和《2025年庭院经济意愿调查汇总表》汇总后,编制音德尔镇《庭院经济发展项目年度实施方案》,经党委会议审核同意后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无异议后,将实施方案报送至旗农科局(乡村振兴局)复审、备案。
(三)镇村两级组织实施。经旗农科局(乡村振兴局)复审通过后,由音德尔镇按照实施方案,指导嘎查村组织农牧户自行实施。
(四)组织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嘎查村要对农牧户庭院经济项目进行初验,验收通过后,由音德尔镇组织复验,经复验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同时做好公示公告工作。旗农科局(乡村振兴局)在音德尔镇完成复验后,及时组织进行抽验,抽验比例不低于20%。
(五)奖补资金兑现。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由旗农科局(乡村振兴局)汇总形成全旗庭院经济奖补汇总表,向旗财政局申请拨付奖补资金,原则上,奖补资金通过农户一卡通支付给奖补对象,特殊情况由苏木乡镇、旗农科局、旗财政局共同研究确定奖补资金支付程序,报请旗政府批复后兑现奖补资金。
(八)项目时间进度安排
项目时间进度安排:2025年4月至2025年10月
1.项目规划落实阶段:2025年4月
2.项目实施阶段:2025年4月-6月
3.项目自查、验收阶段:2025年5-8月
4.项目补贴资金拨付:2025年5-10月
(九)项目负责人及电话:宋亚利 13404828111
二、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受益户通过发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庭院小手工、庭院作坊等庭院经济项目,每户增加收入达1000元以上。同时,项目的实施还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如农产品加工、运输、销售等,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
(二)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进一步提高房前屋后土地利用率、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缓解人地矛盾,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及农业生产环境。
(三)生态效益。庭院经济项目的实施,将充分利用庭院空间进行绿化和美化,减少农村面源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村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四)群众满意度。通过该项目的实施,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资金管理
本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1〕8号)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包括:
(一)专账核算
项目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并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
(二)专款专用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
庭院经济项目经各嘎查逐户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由音德尔镇人民政府按照项目实施的品种、规模、补贴额度、管理机制等方面组织抽验后,根据抽验情况兑现补贴。
四、项目绩效目标
(一)项目总体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项目计划在音德尔镇14个嘎查村鼓励107户农牧民发展种植果树740棵、中草药32.7亩、剁椒63.5亩、家禽牲畜1758头只、家庭水稻15.5亩。计划于2025年4月份开始种植,6月份完成初步验收。
通过实施该项目,农牧户利用自家院落占用的土地资源,发展特色产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多渠道增加农牧户的经济收入。
2、项目年度目标
①种植剁椒亩数(亩)≥63.5
②种植果树株数(株)≥740
③种植旱改水稻亩数(亩)≥15.5
④家禽牲畜(棵)≥1758
⑤种植中草药亩数(亩)≥32.7
(2)质量指标:
①种植作物成活率(%)≥80
②补助资金发放准确率(%)=100
③资金使用合规率(%)=100
(3)时效指标:
①庭院经济种植完成及时率(%)≥95
②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95
(4)成本指标:
①庭院经济补助总额(万元)≤20
②监测户补助金额(元/户)≤4000
③脱贫户补助金额(元/户)≤3000
(5)经济效益指标:
户均增加收入(元/年)≥1000
(6)社会效益指标:
①项目涉及嘎查村数量≥14个
②受益监测户户数(户)≥8
③受益脱贫户户数(户)≥99
④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明显
(7)可持续影响指标:
①后续管护期限≥1年
②后续管理制度健全、保障措施到位健全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农户满意度(%)≥95
五、利益联结机制
根据选择培育经营主体,强化庭院经济经营户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分工协作和利益联结,创新经营模式,带动农户发展庭院经济,拓展庭院经济增值增效空间,增强庭院经济发展活力。建立健全“村党组织+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发挥因地制宜作用,探索各类经营方式,与庭院经济经营户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统一培训、统一收购,分散生产、联合经营、规模发展,实现庭院经济与产业链有效联结。组织动员帮扶车间将适合分散加工的产品延伸到庭院经济经营户,因地制宜设立庭院加工点,带动庭院加工业发展,促进就地就近就业。组织动员文旅经营主体与庭院经济经营户合作,打造住农家屋、干农家活、吃农家饭的农村体验式旅游线路。
六、项目组织保障措施
(一)实施组织保障
音德尔镇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村振兴办公室和财政所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申报,项目资金的申请、使用和监管,参与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以及档案资料收集、信息宣传,组织项目验收,项目归档、绩效评价等工作。
组 长:宋亚利,负责项目全面管理
副组长:姜明亮,负责协助组长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申报,项目资金的申请、使用和监管;
成 员:刘南华,负责档案资料收集、信息宣传,组织项目验收,项目归档、绩效评价等工作。
成 员:刘青云,项目资金申请与拨付。
(二)实施原则
1.公开透明。项目资金的使用、规划布局和实施结果公开透明。
2.权责落实、分工协作。财政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镇政府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监督。
(三)项目实施进度管理
1.项目批复。统一由农科局(乡村振兴局)办理批复手续。
2.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成立领导小组,开展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以及档案资料收集、信息宣传等工作。
3.实施过程管理。嘎查委员会承担到户产业项目的监管职责,定期到户检查产业项目运营情况,监管项目不流失。专业技术指导员定期到户指导、解答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确保可持续发展。
4.监督管理。
(1)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公开公示制、法人负责制、项目统一验收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镇纪委负责对项目资金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并协商审计、监察部门配合,定期组织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对擅自挤占、截留、挪用、套取、虚报、冒领和贪污项目资金,给国家造成损失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5.项目档案管理
音德尔镇、嘎查两级要做好庭院经济档案管理工作,留存各户发展庭院经济影像资料,同时要做好各户发展项目的收入情况统计,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四)项目验收及相关要求
项目完成后,嘎查(村)组织验收人员,对各嘎查实施的庭院经济项目进行逐户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对验收结果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形成补贴花名册报音德尔镇人民政府;音德尔镇人民政府在嘎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项目实施的规模、补贴额度等方面组织抽验,抽验比例不低于20%,根据抽验情况兑现补贴。
(五)项目后续管护
建立健全项目后续管护机制,由农户自行采购或委托采购、栽植,农户自主经营,采取先建后补的模式给予补贴,将实施的庭院经济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农户自行管护。村委会要对各户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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