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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扎赉特旗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5-12-03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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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通知》(内农牧耕保发〔2025〕373号)兴安盟农牧局《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农牧发〔2025〕239号)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农用优先、产业导向、多措并举原则,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牧业生产、农牧民生活相结合,重点实施秸秆饲料化利用专项行动,扎实推进秸秆科学还田。以提高利用率为目标,推动秸秆高值高效利用,培育壮大秸秆利用产业,高质量建设秸秆资源台账,打造一批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样板,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二、年度目标

  2025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在全旗14个苏木乡镇(中心)全面实施全旗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优先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全面完成秸秆资源台账,加快“收储中心+收购站点”建设,持续健全收储运体系,秸秆利用市场主体持续壮大,市场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秸秆产业化利用结构更加优化。

  三、重点任务

  (一)促进秸秆“变肉换奶”。计划资金430万元。一是计划利用280万元扶持各苏木乡镇(中心)购置秸秆相关农牧业机械设备及黄贮等(如:打捆、秸秆粉碎、揉丝、包膜机械设备等);二是计划利用150万元扶持我旗饲草应急贮运配送中心5家,用于购置秸秆粉碎、揉丝、包膜等机械设备、利用生物菌剂、酶制剂加工秸秆饲草块、饲草球、黄贮等应用,加快秸秆“破壁-菌酶”联合处理、黄贮、颗粒、膨化、微贮、全日粮配方、清选揉丝等饲料转化技术产业化,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高效利用,提升秸秆在种养循环中的纽带作用,壮大秸秆养畜产业。

  (二)推进秸秆科学还田沃土。计划资金280万元。秸秆堆沤肥、深翻作业(秸秆粉碎还田)建设。计划利用280万元在全旗范围内建设秸秆堆沤肥试点(每个堆沤肥试点1000立方米)、深翻作业(秸秆粉碎还田)。聚焦黑土地保护,扎实推进秸秆科学还田,提高技术应用覆盖率和到位率。

  (三)推进秸秆变能源降碳,助力“双碳”工作。计划资金99万元。积极有序发展秸秆为原料的成型燃料、打捆直燃、沼气工程、热解气化等生物质能利用,提升农村清洁用能比例提高秸秆能源化利用水平,大力推广秸秆转化清洁能源技术,一是计划利用30万元在全旗范围内扶持3家可生产秸秆成型燃料达1000吨以上的秸秆成型燃料加工厂二是计划利用69万元扶持2家生物质利用发电企业,收储秸秆6900立方米,中央资金100元/立方米。

  (四)提高秸秆收储质量。示范推广高效清洁秸秆收集打包技术和机具,支持建设专业化秸秆收储运服务主体,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构建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至少4个(年收储能力不低于200吨)和13个收购站点(年收购能力不低于50吨),推动收储主体与种粮大户、农事服务中心、秸秆利用企业有效衔接,提高秸秆规模化收储质量和供应能力。

  (五)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严格按照调查技术要求和流程,扎实推进秸秆资源台账数据采集、上报,按时完成秸秆产生与利用数据报送。各地要采取电话抽查、现场核查等方式,确保台账的真实性准确性。强化台账分析运用,推动数据要素与产业发展、政策制定、效果评价等工作精准对接。

  (六)强化科技支撑。对区域主要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技术模式进行总结提炼,因地制宜编制相关技术规范,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

  四、资金预算

  秸秆综合利用投资计划表

序号

建设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合计

(万元)

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合计

2829.8/2815.5/

2829.6/2830/3294

809

饲料化利用

1599.8/1585.5/

1599.6/1600/2064

430

1

采购秸秆包膜机

659

2.2

1449.8

280

2

采购秸秆饲料打捆机

87

16.5

1435.5

3

采购揉丝机

1208

1.2

1449.6

4

采购粉碎机

2900

0.5

1450

5

黄贮

吨/立方米

87000

0.022

1914

6

扶持我旗饲草应急贮运配送中心

5

/

/

150

肥料化利用

840/466.67

280

7

秸秆堆沤肥试点建设

立方米

56000

0.015

840

280

8

深翻作业(秸秆粉碎还田)

46667

0.01

466.67

燃料化利用

390

99

9

秸秆成型燃料加工厂

5000

0.03

150

30

10

生物质利用企业

立方米

3450

0.04

120

34.5

11

生物质利用企业

立方米

3450

0.04

120

34.5

  五、建设期限

  项目总体建设期限为202542026年6月。

  、主要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秸秆综合利用新部署新要求,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构建政府有效引导、市场主导推进、农民积极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新格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农牧和科技局局长为组长的项目工作推进小组,各部门各司其职,明确责任与任务。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方案制定,技术模式编写、验收标准、技术指导与服务。细化任务分解,实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项目实施由各承担项目任务的苏木乡镇(中心)具体组织开展,包括政策讲解、宣传、申报、筛选、公示、指导、前中后期检查以及项目验收等工作,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地要加强组织推动,细化任务分解,实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大资金投入和监管。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扶持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加强资金管理,设立财政专户,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案,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扶持到农户的项目资金一定要张榜公示。合理开支,不挪、不挤、不占、不截留资金。财政、审计部门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强化政策创设。我旗要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扩大财政对秸秆转化利用的扶持力度和范围,推动出台秸秆运输绿色通道、秸秆转化用电、用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围绕工作落实制定政策配套机制,从制度层面推动项目旗县秸秆实现全量利用。

  )加强指导服务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建各级专家技术队伍,加强指导培训,推动技术集成示范应用,做好政策体系研究,主推技术发布,典型模式总结,为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发挥技术支撑,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全程科技服务。

  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秸秆利用创新经验和有效做法,大力推广典型模式和创新机制,树立发展标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信、微短视频等新媒体,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安全生产等科普宣传活动创新形式和内容,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提高耕地质量、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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