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通知》(内农牧耕保发〔2025〕373号)兴安盟农牧局《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农牧发〔2025〕239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农用优先、产业导向、多措并举原则,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牧业生产、农牧民生活相结合,重点实施秸秆饲料化利用专项行动,扎实推进秸秆科学还田。以提高利用率为目标,推动秸秆高值高效利用,培育壮大秸秆利用产业,高质量建设秸秆资源台账,打造一批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样板,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二、年度目标
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在全旗14个苏木乡镇(中心)全面实施,全旗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优先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全面完成秸秆资源台账,加快“收储中心+收购站点”建设,持续健全收储运体系,秸秆利用市场主体持续壮大,市场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秸秆产业化利用结构更加优化。
三、重点任务
(一)促进秸秆“变肉换奶”。计划资金430万元。一是计划利用280万元扶持各苏木乡镇(中心)购置秸秆相关农牧业机械设备及黄贮等(如:打捆、秸秆粉碎、揉丝、包膜机械设备等);二是计划利用150万元扶持我旗饲草应急贮运配送中心5家,用于购置秸秆粉碎、揉丝、包膜等机械设备、利用生物菌剂、酶制剂加工秸秆饲草块、饲草球、黄贮等应用,加快秸秆“破壁-菌酶”联合处理、黄贮、颗粒、膨化、微贮、全日粮配方、清选揉丝等饲料转化技术产业化,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高效利用,提升秸秆在种养循环中的纽带作用,壮大秸秆养畜产业。
(二)推进秸秆科学还田沃土。计划资金280万元。秸秆堆沤肥、深翻作业(秸秆粉碎还田)建设。计划利用280万元在全旗范围内建设秸秆堆沤肥试点(每个堆沤肥试点1000立方米)、深翻作业(秸秆粉碎还田)。聚焦黑土地保护,扎实推进秸秆科学还田,提高技术应用覆盖率和到位率。
(三)推进秸秆变能源降碳,助力“双碳”工作。计划资金99万元。积极有序发展秸秆为原料的成型燃料、打捆直燃、沼气工程、热解气化等生物质能利用,提升农村清洁用能比例,提高秸秆能源化利用水平,大力推广秸秆转化清洁能源技术,一是计划利用30万元在全旗范围内扶持3家可生产秸秆成型燃料达1000吨以上的秸秆成型燃料加工厂;二是计划利用69万元扶持2家生物质利用发电企业,收储秸秆6900立方米,中央资金100元/立方米。
(四)提高秸秆收储质量。示范推广高效清洁秸秆收集打包技术和机具,支持建设专业化秸秆收储运服务主体,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构建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至少4个(年收储能力不低于200吨)和13个收购站点(年收购能力不低于50吨),推动收储主体与种粮大户、农事服务中心、秸秆利用企业有效衔接,提高秸秆规模化收储质量和供应能力。
(五)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严格按照调查技术要求和流程,扎实推进秸秆资源台账数据采集、上报,按时完成秸秆产生与利用数据报送。各地要采取电话抽查、现场核查等方式,确保台账的真实性、准确性。强化台账分析运用,推动数据要素与产业发展、政策制定、效果评价等工作精准对接。
(六)强化科技支撑。对区域主要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技术模式进行总结提炼,因地制宜编制相关技术规范,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
四、资金预算
秸秆综合利用投资计划表
| 序号 |
建设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合计 (万元) |
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
| 合计 |
2829.8/2815.5/ 2829.6/2830/3294 |
809 |
||||
| 一 |
饲料化利用 |
1599.8/1585.5/ 1599.6/1600/2064 |
430 |
|||
| 1 |
采购秸秆包膜机 |
台 |
659 |
2.2 |
1449.8 |
280 |
| 2 |
或采购秸秆饲料打捆机 |
台 |
87 |
16.5 |
1435.5 |
|
| 3 |
或采购揉丝机 |
台 |
1208 |
1.2 |
1449.6 |
|
| 4 |
或采购粉碎机 |
台 |
2900 |
0.5 |
1450 |
|
| 5 |
或黄贮 |
吨/立方米 |
87000 |
0.022 |
1914 |
|
| 6 |
扶持我旗饲草应急贮运配送中心 |
家 |
5 |
/ |
/ |
150 |
| 二 |
肥料化利用 |
840/466.67 |
280 |
|||
| 7 |
秸秆堆沤肥试点建设 |
立方米 |
56000 |
0.015 |
840 |
280 |
| 8 |
或深翻作业(秸秆粉碎还田) |
亩 |
46667 |
0.01 |
466.67 |
|
| 三 |
燃料化利用 |
390 |
99 |
|||
| 9 |
秸秆成型燃料加工厂 |
吨 |
5000 |
0.03 |
150 |
30 |
| 10 |
生物质利用企业 |
立方米 |
3450 |
0.04 |
120 |
34.5 |
| 11 |
生物质利用企业 |
立方米 |
3450 |
0.04 |
120 |
34.5 |
五、建设期限
项目总体建设期限为2025年4月—2026年6月。
六、主要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秸秆综合利用新部署新要求,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构建政府有效引导、市场主导推进、农民积极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新格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农牧和科技局局长为组长的项目工作推进小组,各部门各司其职,明确责任与任务。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方案制定,技术模式编写、验收标准、技术指导与服务。细化任务分解,实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项目实施由各承担项目任务的苏木乡镇(中心)具体组织开展,包括政策讲解、宣传、申报、筛选、公示、指导、前中后期检查以及项目验收等工作,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地要加强组织推动,细化任务分解,实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大资金投入和监管。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扶持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加强资金管理,设立财政专户,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案,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扶持到农户的项目资金一定要张榜公示。合理开支,不挪、不挤、不占、不截留资金。财政、审计部门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强化政策创设。我旗要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扩大财政对秸秆转化利用的扶持力度和范围,推动出台秸秆运输绿色通道、秸秆转化用电、用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围绕工作落实制定政策配套机制,从制度层面推动项目旗县秸秆实现全量利用。
(四)加强指导服务。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建各级专家技术队伍,加强指导培训,推动技术集成示范应用,做好政策体系研究,主推技术发布,典型模式总结,为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发挥技术支撑,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全程科技服务。
(五)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秸秆利用创新经验和有效做法,大力推广典型模式和创新机制,树立发展标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信、微短视频等新媒体,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安全生产等科普宣传活动,创新形式和内容,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提高耕地质量、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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