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秋粮“一喷多促”补助政策实施方案》《兴安盟2025年秋粮“一喷多促”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强化措施落地,努力实现玉米大豆抗灾夺丰收,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主产区、受灾区“两大区域”,围绕玉米、大豆“两大作物”,全力支持全旗实施“一喷多促”。实施范围应重点突出遭受干旱、低温、冰雹、短时强降雨等自然灾害地块,作物生育期延迟地块,病虫害偏重发生地块。对需要实施“一喷多促”的承担国家大豆玉米生物育种试验示范及玉米大豆单产提升示范区地块,要全量保障。扎赉特旗综合考虑各地玉米大豆种植面积、生育进程、灾害情况、病虫防治需求等因素,将喷施任务分配至各苏木乡镇(中心)、驻旗单位,对开展玉米大豆“一喷多促”喷施作业的给予适当补贴。
二、补助对象和要求
(一)支持对象。突出专业化、规范化,遴选有资质、有实力、有信誉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等承担实施,必须保证遴选的飞防组织具有合法合规的经营资格,无人机飞手需要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作业期间各实施主体要保证作业安全、用药安全。科学确定单一主体实施面积和范围,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也可对“先干后补”的经营主体或农户进行补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高质量推动大面积单产提升稳定粮食增产的若干措施》执行政策补贴流程,切实做好“先干后补”验收等环节,确保无套补骗补现象。苏木乡镇政府、嘎查村委会要积极鼓励实施主体组织统一喷施作业,提高作业质量效率,力争覆盖更多农户。杜绝无效喷施、错误喷施,确保喷施一块、见效一块。
(二)补助标准。各地根据当地玉米大豆受灾情况、当前生长需求、病虫害防治需要,合理确定喷施肥料、药剂的种类和用量。要严格控制成本,选取合适有效、价格合理的肥药,科学测算综合作业成本。既要防止价格虚高导致“惠商不惠农”,也要防止价格低于合理水平导致弄虚作假和作业质量不达标。补助标准不超过10元/亩,其中,建议喷施磷酸二氢钾补贴资金2元/亩、芸苔素内酯补贴资金2元/亩、杀虫剂补贴资金2元/亩、无人机飞防作业补贴资金4元/亩。各地可在旗级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完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当地的实施方案,若当地不需要防治虫害,可适当扩大喷施面积,明确具体支持对象、补贴标准等。
(三)实施时间。“一喷多促”措施落实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牢牢把握农时季节和玉米大豆关键生育期,因地因苗、不误农时,抓紧行动,确保在玉米灌浆期-乳熟期、大豆鼓粒期完成作业,着力实现促生长发育、促灌浆成熟、促灾后恢复、促产量提高等多重效应。鼓励各地通过补贴,引导需要作业的地块全覆盖实施,带动更大范围玉米大豆增产,各地要在8月30日前完成喷施作业。
(四)实施要求。一是加快实施进度,各地要以农时季节和作物生育进程为主线,结合实际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因地制宜简化程序,必要时先干后补,确保第一时间将任务面积分解到嘎查村。尽快采购物资、对接服务主体,抢抓农时,确保在窗口期内完成喷施作业,不得逾期实施,影响政策效果。任务完成后将及时兑付资金,确保完成绩效任务指标,对工作进度慢的地区将扣减来年任务指标。二是优先支持集中连片实施,具体标准由苏木、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是强化分类施策,各地根据灾情、病虫情等实际发生情况,选择对路肥药,需要混配喷施的严格按照肥料、生长调节剂、农药等的使用要求科学配制,防止发生药害等情况。四是严格作业时间,避开高温、大雨等不适时段和不利天气。五是科学评估喷施效果,各地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组织开展试验示范,选择1片不进行喷施作业的玉米、大豆田块(或同一地块,部分喷施,部分不喷施,或喷施用量等梯度试验),开展田间对比试验,做好田间防效数据调查、统计、分析及对比长势图收集等,并填报实施成效统计表(附件4),分析产量及相关指标数据,评价喷施效果。六是严格作业时间。喷施时间在上午10点前、下午4点以后,避开高温、大雨等不适时段和不利天气。七是提升服务能力。实施主体要按照技术指导方案中明确的药品名称、使用剂量和喷施方法开展作业。八是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作业结束后剩余药液要集中妥善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和倾倒;严禁在水源附近配药、施药,避免出现意外中毒事件和环境污染现象,同时,及时将肥药包装废弃物回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政策落实。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秋粮“一喷多促”的重要性,切实压紧压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各分工负责工作机制,组织包村干部、第一书记对服务主体作业开展全程监督指导。制定补助政策落实时间表、任务图,倒排工期等相关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抓好具体实施,立即按要求组织开展喷施作业,并及时将有关文件、投入品采购使用记录、无人机作业记录、影像资料等整理归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落实。
(二)强化指导服务,做好政策宣传。各地参照旗级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一喷多促”工作,农技推广部门要全程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开展技术培训、现场观摩、田间课堂等方面工作,帮助解决实际技术问题。同时,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引导实施主体准确把握补助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及时妥善处理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杜绝发生投诉、上访等事件,做好舆情处置。
(三)严格过程监督,提高喷防质量。各地要多措并举加大监督力度,核实作业面积,查验作业质量,防止出现程序不规范、面积不真实、落实不到位、药肥不达标、偷工减料、哄抬价格、私自改装、无人机作业不规范或“空飞”等违规行为。盟级农牧部门已委托“第三方”对抽取扎赉特旗巴达尔胡镇、巴彦高勒镇、巴彦乌兰苏木、努文木仁乡等4个苏木乡镇(附件3)的作业面积、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实地查看作业面积,核对药品采购、喷施作业、投入品出入库记录等相关情况,旗农牧和科技局将全覆盖开展技术指导工作,各地切实落实好实施主体责任(附件2、附件3)。
旗农牧和科技局设立举报电话:0482-6605516,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地要对实施情况等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农牧部门、嘎查村委会要积极组织发动受益种植户现场监督配药、加药、喷施作业等操作。通过多方参与共同监督,确保资金发挥实效。
(四)抓实督促指导,严格资金使用。各地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内财农规〔2024〕6号)进行资金安排。严肃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强化政策措施实施监督,确保政策资金用足用好、用在刀刃上。要结合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问题专项整治,加强资金监管,对发现的层层转包、成本虚高、挪用资金、套取补贴、审批程序不合规、喷施作业不规范等现象和骗补套补行为,一经核实,对违规承担主体,要依法追回补助资金;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五)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深入挖掘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及时报送信息,通过主要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打印
蒙公网安备 152223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