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总结评估及“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19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十五五”规划编制有关工作部署,扎赉特旗自然资源局就“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总结评估以及“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扎赉特旗自然资源局“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总结评估以及“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
(一)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二)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9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总结评估。全面梳理扎赉特旗“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以来的目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进展、规划实施成效,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总结经验做法并提出对策建议,形成符合上级要求的《扎赉特旗“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总结评估报告》,于2026年3月底前提交初稿。
2.基础调研与分析:开展扎赉特旗矿产资源现状调查,系统梳理矿产资源种类、储量、分布、开发利用现状及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分析资源禀赋特点与开发利用形势,评估主要矿产资源开发潜力及供需趋势,为规划编制提供坚实依据。
3.“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以提升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为核心,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科学设定规划目标指标,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区域布局,部署绿色矿山建设、生态修复治理等重点工程,制定勘查开发监管、产业转型等保障措施。
4.成果产出与数据库建设:提交包括规划文本、图件、附表、编制说明、研究报告在内的全套成果资料,同步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划数据库,实现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衔接融合。
(四)服务标准:所有成果需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兴安盟自然资源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及备案,确保符合《“十五五”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指南》等相关规范要求。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规划成果通过上级部门批复备案之日止,其中“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报告需于2026年4月底前通过评审,“十五五”规划成果需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批复。
(六)服务区域:扎赉特旗行政区域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地质勘查、矿产资源规划、地质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
3.具备相应的工作业绩和能力,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1项县级及以上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或规划评估类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
4.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地质类或矿产资源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经过矿产资源规划业务培训(需提供职称证书、培训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完善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报价材料要求
供应商需提交密封完整的报价文件,内容包括(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
1.报价函,需明确报价金额(含人工、调研、编制、评审、税费等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与,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5年内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培训证明及团队核心成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6.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及无重大违法违规承诺函。
7.项目技术方案(含工作思路、进度安排、质量保障措施等)。
8.报价文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扎赉特旗‘十四五’矿规评估及‘十五五’矿规编制项目报价文件”字样。
四、报价时间及提交方式
1.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2.提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以收件时间为准)。 现场递交地址:扎赉特旗自然资源局3楼矿业权管理股
3.邮寄地址:扎赉特旗音德尔镇神山街扎赉特旗自然资源局,收件人:史云龙,联系电话:13948236135
五、评审办法
1. 本次询价需至少3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否则重新组织询价。
2. 评审小组首先对供应商资格及报价文件完整性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或文件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价。
3. 在有效报价范围内,以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以技术方案评分高者优先。
六、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询价有关的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2.中标供应商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否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本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扎赉特旗自然资源局所有,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或使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扎赉特旗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史云龙
联系电话:13948236135
监督电话:0482-2249600(扎赉特旗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委办公室)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扎赉特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特此公告。
扎赉特旗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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