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特旗新瑞邦大药房有限公司:
扎赉特旗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于2025年12月11日对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登记的住所未开展经营活动,电话无人接听。其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将你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因无法直接送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且通过邮寄也未能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
扎赉特旗新瑞邦大药房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扎赉特旗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依法向扎赉特旗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扎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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